空前絕後的特殊個案 凸顯稅官違法亂紀之實
2016-05-21
現今社會詐騙案猖獗,如果突然接到自稱國稅局的來電,開口就問個人財務資訊時,民眾該如何因應?近日台北國稅局以電話調查20年前的所得稅案件,並拒絕表明職銜、姓名及電話,造成民眾恐懼不安。立委黃國昌接獲民眾陳情後,緊急召開「停止違法程序,保障納稅人權」記者會,因為已嚴重違反稅捐稽徵法第11-5條及32條的規定。
符合程序正義的稅捐行政是基本要求,國家不是貪婪的怪獸
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表示,依照稅捐稽徵法第11-5條: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於進行調查前,除通知調查將影響稽徵或調查目的者外,應以書面通知被調查者調查或備詢之事由及範圍。如果是立即的調查,也應該遵守稅捐稽徵法第32條: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時,應出示有關執行職務之證明文件。因為稅捐是高權的侵權行政,調查人員更應遵守法定程序。如果連最基本的保障程序都沒有,這是不合規定的,黃俊杰強調:「國家不是貪婪的怪獸。」符合程序正義的稅捐行政,才是人民的基本要求。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王綉忠與台北國稅局副局長王玠琛再三強調,這是以前沒有,以後應該也不會發生的「特殊個案」。王綉忠與王玠琛口中空前絕後的「特殊個案」,到底如何特殊?要從民國85年台灣第一次進行總統民選談起。那一年下半年接連發生劉邦友、彭婉如、空軍基地女童命案(即江國慶冤死案)等三件社會矚目大案,政府為轉移焦點,放任不實黑函漫天飛舞,雷厲風行宗教、經濟、工程等所謂的掃黑行動。資深司法記者曾表示,太極門案件就是轉移焦點下的犠牲者。學者更直指這是政策性宗教掃黑,蓄意製造出來的「假案」。
「特殊個案」究竟如何「特殊」?
85年高雄及新竹地檢署二位檢察官調查太極門並無不法,而予行政簽結或於媒體表示即將簽結。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侯寬仁卻違法一事三辦,罔顧前述兩處地檢署調查結果,在未經查證、未傳訊任何證人的情況下,編造假造事件,硬要起訴,並違反偵查不公開,藉由媒體大量散布不實消息。從偵查到起訴,就有超過四百多篇的媒體報導,造成檢察官濫權追訴下的「特殊個案」!
由於偵查期間始終查無實據,侯寬仁竟利用未曾到過太極門實地了解或做任何調查的稅務員史越生的不實證詞,羅織詐欺及逃漏稅捐的罪名提起公訴,同時又將同一筆金額一面認定是詐欺所得,應予要求法院依法沒收,又一面認定為補習班學費及營業收入,移送國稅局要求開單課稅;如此嚴重矛盾的認定,違反常理,不合邏輯,實為「特殊」!國稅局收到檢察官移送的案件後,既未依法進行任何查證,也沒有給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僅憑待證的不實起訴書,就直接將太極門當作補習班,違法強徵課稅並重罰。把尚未經法院審理的起訴書當作課稅依據,令人匪夷所思,的確「特殊」!
台大教授陳志龍曾表示,已經成為國際假案指標的太極門稅務冤案,為整肅異己所製造出來的「假案」,是當下轉型正義的重要標的。歷經10年7個月,太極門刑案創下一審、二審到96年三審都判定無罪,且無更審的歷史紀錄,當初遭無辜羈押者,在98年全部獲得國家冤獄賠償,的確「特殊」!
太極門弟子以稅後所得,本於自由意識敬贈敬師禮,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及自由運用財產的權利,不容第三者任加侵奪。刑事判決認定敬師禮屬贈與性質,教育部亦數次表明太極門不是補習班,且行政院100年12月9日召開跨部會議,決議不能再用刑案起訴書為課稅依據,並由國稅局進行國內外公告兩個月進行調查。結果所得證據7401份申明表全數顯示為贈與,與刑事判決認定相同,敬師禮性質確為贈與已無爭議。國稅局竟於發單20年後,再浪費公帑進行違反正當程序的電話調查,不僅嚴重悖逆誠信原則,官員誘導構陷民眾的心態,更屬「特殊」!
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自民國55年成立至今,從沒有課稅問題,唯有80-85年,因檢察官的濫權起訴與違法移送,而衍生冤稅。全國上萬個宗教、武術團體從無因收受弟子贈與之敬師禮而被課稅,稅捐機關卻獨對太極門課稅,嚴重違反平等原則。監察院三度調查,認定偵辦檢察官犯有八項重大違法、稅捐機關犯有七項重大違法,並於九十四年將太極門案選列為「保障人權重大績效之指標性案例」。其中國稅局涉及多項違法且有高達18項不應發單課稅的理由,且財政部及行政法院17次撤銷稅單,仍持續恣意違法開單課稅,國稅局權力凌駕五院,踐踏賦稅人權,此案因而列為建國百年中華人權協會「台灣賦稅人權白皮書」的重大稅務冤案,是為「特殊」!
本案發生至今近20年,早已超過法定5年、7年的核課時效,而今贈與事證至臻明確,毫無爭議,國稅局自應依證據認定贈與事實,依法撤銷違法稅單,比照關廠工人案之處理,撤回全部訴訟,徹底終結冤案,還予太極門師徒清白。然而國稅局一再虛耗社會成本,執意妄為,無法無天,的確「特殊」!
「稅法的轉型正義」刻不容緩
王琇忠在記者會上表明,「我們過去一直這樣宣導,因為常會有那個退稅詐騙的那個電話,我們絕對不會用電話通知你有退稅或者是怎麼樣的稅務事件,過去一向是這樣,所以這真的是一個非常特殊的一個個案。」公務員知法犯法,猶如詐騙集團恐嚇老百姓!前財政部長顏慶章曾指出,太極門稅案不是個案,而是租稅行政及稅捐稽徵該要遵守程序很重要的指標。法律要表彰正義,正義延宕很久時間未得到有效救濟,即正義被拒絕。太極門稅案的特殊,在於它是「特殊陷害的個案」,凸顯稅官違法亂紀之實。520上任的新政府以轉型正義的使者自居,絕對不能忽視以「假案」侵害人權的問題。「稅法的轉型正義」攸關民生至鉅,新政府必須立即還原事實真相,並嚴懲違法亂紀官員,避免侵害賦稅人權的憾事重演,以免台灣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民主法治體制急速崩壞。【記者 王為民台北報導】
本篇出處:WPN世界民報http://www.worldpeoplenews.com/news/16/2016-05/8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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