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因法令遵循問題,遭美國主管機關懲處,兆豐銀緊急在19日晚間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圖為兆豐金控總經理吳漢卿(左三)、副總陳松興(左二)說明事件始末。(郭吉銓攝)
兆豐銀行因違反反洗錢法遭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重罰57億元,不僅金融圈譁然,行政院長林全更下令徹查失職者責任,包括前兆豐金控董事長蔡友才在內。兆豐銀行是公股模範生,但卻缺乏熟悉國際反洗錢法令以及內控的專業人才,在政府高喊金融業要打亞洲杯之際,兆豐銀行踩到大地雷,不僅炸開公營行庫管理螺絲鬆散問題,更炸醒台灣銀行業打亞洲杯大夢的不切實際。
根據紐約州金融服務署資料,兆豐銀行紐約分行資產僅90億美元,但在2013與2014年間與巴拿馬箇朗分行的資金往來高達35與24億美元,與巴拿馬分行則是11億與45億美元,如此密集且占資產總值5成的資金來往,自然引來強力打擊反貪、反洗錢的美國政府的追蹤注意。
兆豐銀行在今年2月收到紐約州的檢討報告,卻毫無警覺性,不僅未在董事會上報告,甚至拖到8月4日才告知財政部。兆豐內部是否有「有心人士」意圖刻意隱瞞「內神通外鬼」,兆豐銀行有必要在最短時間內給社會一個交代,是誰下令拖延6個月?在這6個月內,兆豐又做了哪些處置?前董事長蔡友才更應該出面解釋,3月突然離職的真正原因為何?是否知情不報?種種疑點需盡速釐清。
而此事件也給所有銀行業者上了寶貴的一課,絕不能輕忽違反反貪、反洗錢法律的嚴重性,罰款事小,當被貼上「洗錢」標籤,任何從台灣流出的資金都遭控管、查驗時,整體銀行業形同與全球金融業切割,對台灣金融產業的發展將是致命重擊,絕不可心存僥倖。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20160822005755-26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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