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稅改騙選票?2016年「苦」字是人民心聲?司改國是會議正熱烈展開,國人可以期待嗎?一場今(31)日上午在台灣大學霖澤館國際會議廳舉辦「2017年世界公民日國際論壇-以太極門案件為例論法稅改革」,與會專業的法律學者、律師等人士一致認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秋華違反證據法則,濫用自由心證,令人訝異,法律回到1982年以前。
被稱為「稅務災難典型」的太極門冤稅案件。財政部訴願會及行政法院撤銷國稅局對太極門的違法稅單17次,卻仍然沒有獲得終局審判,延宕20年人民找不到正義。太極門冤稅案件堪稱台灣司法、稅法的照妖鏡,研究此案,被視為解開台灣當前法稅改革困境的關鍵。
財團法人台灣傳統基金會董事長黃石城認為,司法、稅務是人民最詬病的兩個課題。「民調人民對司法不公正、不信任達八成。司法,有跟沒有一樣,等於反淘汰。」司法改革,政府完全騙老百姓,台灣的政治勢力是詐騙集團。黃石城剖析:「人民明明對的,黑的變白的。人民沒有辦法忍受,所以不信任。」某次司法改革會議上,他被逼發言。
黃石城說,司法要改革,把法院都燒掉,這樣就解決了。「司法、稅法人員都一樣,最重要是品德問題,被金錢影響,沒有正義感、責任感,不會幫老百姓設想,不會解決問題。」黃石城指出這些問題不解決,政府要清廉,不可能。黃石城也讚揚太極門師徒:「我們看到掌門人洪道子,他一生在社會主張公平正義,國際上提倡良心,良心救國,一直鼓吹。」「法官亂判、稅務人員亂搞就是良心問題。」
▲黃石城認為,民調顯示人民對司法不公正、不信任達八成。司法有跟沒有一樣,等於反淘汰。(圖/翻攝自法稅改革聯盟)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主任兼專任副教授吳景欽談到法官迴避的規定,在行政訴訟法19條第五款,就有法官迴避。1982年大法官就有所規定,1990年甚至明文規定不管是否下級審,都要迴避。「林秋華讓法律回到1982年之前。」吳景欽說明,「法官審過案子再審,法官不是神,過去判過的事,怎麼可能自己推翻?反而,力道越來越強。」「贈與、學費當然問當事人,人民信仰,怎麼會是法官認定的才算?」這個法官把自己當神,妄想症很嚴重。
吳景欽看到媒體刊出三位法官在2012年-2016年的稅案審判中,莊金昌法官平均高達95.81%判人民敗訴、林秋華法官為93.56%,劉錫賢法官為91.55%判人民敗訴。他延續黃石城董事長所說,這樣的敗訴率,乾脆廢掉行政法院。「任何制度改變,都需要人。」吳景欽曾邀請徐自強跟學生當面對談,學生問徐自強無罪確定後,對法律、司法人員最想講一句話?徐自強想很久說:「希望檢察官、法官、當事人,把被告當人看。」顯示很卑微,被糟蹋16、7年,不是要報復,很誠心希望把人民當人看。「台灣司法的悲哀,沒有權力是天上掉下來,大家要繼續挺住。」
仲裁人暨專利師陳逸南表示,他內心很沉痛,他引用法條批駁林秋華法官辯稱不用迴避的錯誤。「法官迴避沒有規定?有三種:自行迴避、當事人申請迴避、命令迴避。本身不想迴避,要說理由。」他斥責法官將自由心證分為刑事訴訟、行政訴訟兩種,是錯誤的。法官應基於證據資料、論理法則。「自由心證不是隨便法官愛怎麼判,愛怎樣自由就自由。」陳逸南指出法官不迴避,是法官權力的傲慢,專斷。「要把人當人看,法官把我們當動物看。」他一再強調:官是領我們稅金,要為人民服務,太極門案子一定要堅持,法官有問題,就告法官。
動腦雜誌社發行人吳進生說,「不是藍綠統治台灣,幾十年來,我們被金光黨統治。」「政府把人民當做賊,人民就當你賊政府;稅官天天去查漏稅,把我們當作賊。」你是我們人民花錢請來,要讓人民覺得納稅是國民榮譽,稅務員不應有獎金。
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王健安律師表示,身為稅務律師看到太極門稅案3月9日的判決,心情沉重,經驗上行政法院法官幾乎沒有職權調查,從不調證據傳證人,而國稅局官員法律素養不夠,沒有做過正規法律的訓練,只用懷疑不須證據,最後就是一場鬧劇。太極門稅案受到的困難是所有稅務訴訟的縮影。
司改國是會議委員張靜律師表示,我們的檢察官欺善怕惡,法院欺弱怕強,還記得初衷的檢察官就不會貪汙,願意站出來是為了要改造司法環境,讓下一代享有公平正義的司法環境而奮鬥。太極門判決書落落長,內容顯示行政法院法官判案憑心證,不憑證據,這次司法國是會議有建議廢除行政法院,但漏掉建立證據法則這項。
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連福隆教授表示,為什麼行政系統可以讓行政機關開萬年的稅單?國家犯錯不改,跟犯罪有什麼兩樣?這是假象的民主國家犯罪密碼,太極門就是個教材,號稱民主國家,可以結合三權欺壓人民:先造假案起訴你,再給你萬年稅單,在司法裡面讓你打敗訴,再回到立法(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再加你十五年,立法意旨給行政系統無限大的尚方寶劍,永遠有十五年可以對人民追訴、復查。連福隆驚呼,很想把太極門的案子變成聯合國反貪腐的教科書。司法不是行政體系的看門狗,司法對抗獨裁的行政體系,所有權力來自人民授權,要把人的權利放在國家之上,不然會變成另一個希特勒時代。
前立法委員暨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黃文玲談到,在立法院時,驚訝國稅局竟然可以編列上億的預算當成查稅獎金,財政部長一年可以分到兩千多萬,國稅局怎可把人民當小偷在查?本是公務員,為何還有另外的獎金?完全是錯誤的。談到太極門案件,人民有多少二十年?她呼籲,站在人民的立場,司法國是會議才會有意義。
http://www.nownews.com/n/2017/03/31/246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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