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葉俊榮於5月16日表示:內政部與苗栗縣政府已取得共識,苗栗大埔張藥房要「原址重建」了!
想當年(2013年7月18日),時任苗栗縣長的劉政鴻,趁大埔自救會北上抗議的「天賜良機」(劉政鴻語),怪手三兩下就將張藥房等四戶房屋給夷為平地!兩個月後的9月18日,張藥房老闆遺體在距家200多公尺的大埔橋下排水溝渠被尋獲; 2014年1月3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內政部及苗栗縣府強拆張藥房等四戶違法,但未判准原住戶還地、恢復原狀的請求,更一審以及政黨輪替前夕的2016年4月22日的更二審仍判請求還地的張藥房等四戶敗訴;然後,2016年5月20日,蔡英文團隊走馬上任了,「還地」之訴一再吃敗仗,「原址重建」談都無從談起的張藥房,終於乍見曙光!
其實,類似張藥房的事件早已一再在台灣上演!要不是因為公民意識的覺醒,加上學界、社運團體鍥而不捨打了一場持久戰,事件會不會演變成今天的局面讓人存疑。對這些路見不平、挺身而出的第三者而言,總算可以因為獲得最終勝利而喘口氣,但是,對張藥房老闆遺孀及家人而言,前前後後九年的折磨、還付出一條人命,最終充其量就是重新拿回本來就是屬於自己的房地產,說什麼勝利、贏家,恐怕都是太沉重!
張藥房事件,給國人怎樣的啟示?痛定思痛,吾人不能不提出的質疑與指控有──

徵地掛羊頭賣狗肉

(一)國家暴力無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既然認定內政部及苗栗縣府強拆張藥房等四戶違法,是則下令怪手拆除張藥房的劉政鴻,不是在合法伸張「公權力」,而是在違法展現「國家暴力」,這樣的劉政鴻該當何罪,法律不必給個交代嗎?以內政部及苗栗縣公帑(也就是國人的納稅錢)重蓋張藥房,看得到劉政鴻個人應負的行政責任嗎?張藥房違法拆除背後的黑手有名有姓,幾年來都像沒事人一般,是要告訴國人,國家暴力無罪嗎? 
(二)公道正義為何總是姍姍來遲?拆掉張藥房,幾個小時就塵埃落定!要打「還地」官司,有讓人身心俱疲的冗長訴訟、有讓人洩氣的敗訴打擊,等到官司逆轉,還地重建了,少說5年過去,拆屋何其迅速,重建何其緩慢?張藥房幸好不是古蹟,重建不成問題,只是,張藥房家屬的身心折磨找誰賠償?張老闆的人命又該找誰負責? 
(三)掛羊頭賣狗肉的土地徵收幾時休?規劃竹南科學園區徵收的大埔154公頃土地,一半蓋住宅,真正進駐的科技廠有幾家?這不是如假包換的「假公共建設之名,行徵地、炒房之實」嗎?跟以「大眾捷運系統需用之土地」名目,透過公權力徵收土地,一轉眼由財團變更建為華廈高樓的台北美河市弊案不是如出一轍嗎? 

本文轉載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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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教授協會前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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