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媒體、政治、司法與食品安全問題 黃炎東
最近這些日子來,我們一般人一打開報紙或看電視,皆會發現有關餿水毒油事件的報導,幾乎占了幾個報紙的版面,而電視台與廣播台亦幾乎一再出現連續不斷的畫面,這種連日不斷排山倒海的媒體報導,的確帶給閱聽大眾滿足其知的權利,但亦讓我們深深的感到,如此的報導是否能真正帶來食安問題的有效解決。按民主政治就是民主政治、民意政治又是法治政治,政府的任何施政當然要依法行政、注意民意的反映、有效的落實各種施政政策,而在一個法治國的政治體系中,政府的運作是講求五權分立與制衡,而扮演第四權的媒體與立法或司法部門,當然必須扮演政府施政的監督功能。
以食安問題來說,當然是要以人民的守護者善盡公平與客觀、事實的立場來加以報導,使人民獲得正確知的訊息,以維護國民的健康、確保人民能免於恐懼的自由。但依筆者多年來的觀察,處理食安問題的確是一項非常專業的問題,這些美國或是世界上其他已開發的先進國亦常會生食安之各種問題,但他們的政府與國民或媒體或是民意代表皆會以務實穩健的方式去加以共同解決,而維護人民食安的問題,是要政府與人民通力合作,方才能得以究其功的?
就以我國政府與維護食品安全問題有關的單位,除了衛福部、環保署、經濟部及法務、治安等單位皆須通力合作、互相支援,亦就是說維護食安問題應是跨部會的工作,若單靠衛福部無論是其人力、物力或是各種取締,是否足以因應,實有待商榷,而每次發生食安問題時,若干媒體往往都將指責之焦點集中在衛福部,這對衛福部來說,當然帶來無比的壓力,但我們卻發現對其他相關的單位責任之歸屬,是否有待合乎比例性的論述,實有待加以釐清。
據媒體報導,行政院針對餿水油事件食安疑慮已提出八項強化食安措施,不但對黑心廠商罰緩增加十倍、致人於死者可處無期徒刑,強化檢舉制度、GMP改革,並積極快速的修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由此可知,無論是行政院或是衛生福利部,對於因應食安事件是本於勇於負責,且更能提出具體有效的行政措施,這是值得我們國人予以肯定與支持。惟筆者認為我們是一個主權在民的國家,人民才是政府的頭家,而「民以食為天」,政府的施政當然千頭萬緒,而食安問題之防範當應列為最為優先注意事項,而民主政治就是良心的政治。
有一流的國民才有一流的國家與政府,維護食安乃是全民共同的責任,大家應共同發揮熱愛斯土斯民之道德情操,共同為重建一個免於食安恐懼的自由,重拾社會大眾及國際社會對台灣食品安全之信心,則民眾甚幸、國家甚幸!
(台北市/大學法學教授)
- Sep 23 Tue 2014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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