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今天表示,未來將延攬具適度社會歷練及法庭實務經驗的優秀律師,充實法官陣容。(資料照,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考選部今天上午在考試院院會上表示,因我國司法官考試錄取人員普遍年輕、缺乏社會經驗,屢遭外界批評;從德國、日本司法考試制度得到的啟示,研擬司法官考試應考資格將增列律師證書及5年工作經驗(含3年法律事務相關工作經驗)條件,以延攬具適度社會歷練及法庭實務經驗的優秀律師,充實法官陣容。
考選部統計,自民國87年律師轉任司法官建制至今,轉任法官人數僅96人,檢察官人數5人,學者則無轉任案例,多元進用制度尚未完全發揮。考選部表示,為了避免奶嘴法官,未來規劃錄取司法官考試者,未必如現行到司法官訓練所2年、然後分發,必須到民間服務及有律師資格,有了社會及實務經驗,才能到法務部等單位面試,申請通過始成為正式公務員。
目前司法官考試必須是政治、法律、行政等系所畢業生或普考司法行政等類科及格滿三年者。考選部統計,司法官錄取年齡,光是去年21到25歲者就佔最多數,比率達62.67%,其次是26到30歲,佔26.67%,其餘年齡未達一成。此外,去年應屆畢業就考取司法官者比率達32%。
(全文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11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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