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佑安
關於美河市弊案,分為二大部分,第一:馬英九市長將賤價徵收為交通用地的農民土地,違法和財團進行聯合蓋豪宅出售謀取暴利的行為。還造成「交通用地」不得移轉為私人所有,使購買美河市之屋主一度發生無法登記房屋所有權之困境。賴馬英九擔任總統後以中央執政之威權,強行解釋法令, 使「交通用地」可以變更,讓屋主可以登記產權,為財團日勝生和台北市政府解套,也使財團日勝生幾百億的暴利可以順利落袋。第二:台北市政府和財團日勝生之間關於豪宅建案之權益分配鬼影幢幢,北市府公家利益損失百億以上,私人財團奪取厚利笑呵呵!
目前柯文哲市長完全專注在弊案第二部分,即北市府和財團之權益分配的爭取。對於美河市值錢的住宅分給建商日勝生,而北市府卻只拿到商辦一事,馬英九接受媒體專訪時推說:「當初是由副市長決行,『我只是知道,詳細內容不了解』。」(奇怪,一個小小內湖區長違法開設幾百萬的道路就要被法辦收押,一市之長違法決行幾百億的美河市開發案竟然說細節他沒參與,有蓋章也不算,台灣的司法已死?!)柯文哲市長對此不滿地表示:「馬總統在當市長時什麼都不知道,這才是問題。」
然而,美河市弊案真正嚴重的所在,即第一部分,政府徵收公然侵犯人民權益,強行搶劫人民財產來與財團共謀暴利,這種最關乎「對就是對,錯就是錯」的基本價值與文化,柯文哲市長沒有嚴詞譴責砲轟,並儘速對此部分移送究辦,反而一副完全不在乎農民最基本的財產權遭受北市府侵害的樣子。讓個人對柯文哲市長高舉「當市長是要來改變台北市的文化」之心志產生強烈質疑。柯市長,您不是強調講真話,做對的事?為何您眼睜睜看著馬英九市長對農民之錯誤的搶劫暴行,竟能不置一詞?不要求司法開始追究前市長馬英九這個無可脫逃閃躲的責任,卻只在北市府和財團之間如何分食農民土地建造起來的這塊肥肉中打轉?
要追究美河市的弊案,最根本的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之公理正義,及徵收條例規定未依徵收目的使用應將土地歸還原地主之立法意旨,豈能排在市府與財團權益分配的枝節之後?柯市長,您瘋了嗎?台灣人都瘋了嗎?
(作者為財經研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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