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
所得分配不均持續惡化!根據財政部最新統計,二○一三年綜所稅申報戶共五九八.九萬戶,
按申報所得高低分成二十等分,所得最低五%家庭平均年所得只有四.四萬元,所得最高五%
家庭平均年所得達四三七.三萬元,所得差距飆升至九十九.三九倍,較二○一二年擴大十五.四八倍,再創歷史新高。
有錢人避稅 實際差距更大
尤其,綜所稅申報資料不含分離課稅、免稅所得以及非課稅所得,且許多窮人可能收入低到不用報稅,有錢人則有許多避稅管道或免稅所得,例如炒房、炒股獲利等,因此實際所得差距可能更大。
所得分配惡化 低薪是主因
中研院院士胡勝正表示,國內所得分配一直惡化,主要就是因為低薪,經濟成長果實多由所得最高一%、五%的人享受;更糟糕的是,房價飆漲使中產階級以下成為高房價的受害者,相對剝奪感愈來愈重。
根據財政部統計,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五等分,二○一三年所得最低二十%平均年所得十七.六萬元,最高二十%平均年所得二三○.八萬元,差距十三.一一倍,遠高於主計總處公布的五等分位差距六.○八倍。若分成十等分,所得最低十%平均年所得九.七萬元,最高十%平均年所得三一九.二萬元,差距三十二.九一倍,高於二○一二年的二十九.九一倍。
若將綜所稅申報戶分成二十等分,二○○五年所得最高五%與最低五%家庭,所得差距僅五十五倍,二○○八年已超過六十五倍,二○○九年攀升至七十五倍,二○一一年逼近九十五倍;二○一二年因軍教恢復課稅稀釋貧富兩極化的效果,所得差距縮小至近八十四倍,但二○一三年又擴大至近一○○倍,凸顯所得差距不斷擴大,證明二○一二年所得差距改善只是短暫假象。
財政部則重申,綜所稅申報資料不宜做為貧富差距比較,應以主計總處公布資料為準。不過,主計總處公布的貧富差距,將家庭所得按收入高低分成五等分,且調查樣本不到一萬五千戶,常被質疑太過粗糙,且難以了解貧富兩極化現象;綜所稅申報資料涵蓋近六百萬戶,且分成二十等分,較能反映真實的貧富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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