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壽命持續增加,世界各國都面臨年金體系調整壓力。據銓敘部研究,為維持年金體系財務穩健,修法延後公務員退休年齡、減緩年金領受人口成長、增加延後退休誘因等,是目前許多國家採行的改革策略;德國甚至在保費和給付水準間建立動態調整機制,以維護財務平衡。
保費及給付採浮動
對於我國將公務員退休金起支年齡延至65歲,銓敘部說,法國將申領全額年金繳費年資要求,由40年逐步調升至41.5年;澳洲、德國及西班牙也逐漸將退休年齡延至67歲,挪威和冰島則已延至67歲。
也有不少國家針對年金財務機制進行浮動調整。銓敘部說,芬蘭、挪威及西班牙採年金給付金額和平均餘命連動方式,挪威以個人終身繳費紀錄作為給付計算基準。德國則導入私人年金以提升保障水準,另方面則提高退休年齡,並依人口結構變化,在保費和給付水準間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維持隨收隨付體系的財務平衡。日本則以提高保費、降低給付、延後請領年齡等方式解決年金財務問題。
官員說,台灣未來仍須修法朝延後退休、提升公私年金涵蓋率等方向改革,解決年金財務問題。
◎記者王家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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