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昇儒、吳政峰/基隆報導〕基隆市議會前國民黨籍議長黃景泰涉及掏空議會公款、月眉路拓寬工程、東.京站建案等多起案件,基隆地檢署分多次將黃景泰起訴。基隆地院今天針對掏空案件審判,裁定黃景泰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處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4年。
基隆市前議長黃景泰被檢廉調查出,涉嫌掏空議會、介入月眉路拓寬案、及市內多起建案,基隆地檢署去年偵結議會掏空案、月眉路拓寬工程、東.京站等案件,還有在偵辦案件時,查獲基隆市警局股長高振楹幫忙建商喬土地案件,一共起訴四案十人。
第一波起訴名單中包含,前議長黃景泰、前議會總務張惟智、配合開假發票林、曹、呂姓禮品商、幫忙行賄的前議員鄭怡信、日勝生總經理劉垚凱、工地主任黃瑞東、基隆市警局科技隊前股長高振楹、建商羅律煌等十人。
基隆地院審理之後,認為黃景泰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罪、行賄與收賄罪,判處黃景泰有期徒刑20年,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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