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72歲、從鬼門關撿回一命的換肝人,一位多家生技廠的天使投資人,為何一步錯,步步錯?兩家上市、上櫃公司,一家金控,一個理應被證交所、會計師、獨立董事、金管會以最高規格監理的台灣家族,為何能逃過一關又一關的制衡?永豐金弊案,暴露出台灣金融秩序那些問題?
8月17日,前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遭北檢起訴求刑12年。法院裁定以4億元交保。這是繼元大金馬志玲夫婦、中信金辜仲諒、兆豐金蔡友才,又一個金控負責人中箭落馬。台灣也不過16家金控。
同案,除了何壽川,包括永豐餘前董事長邱秀瑩、永豐金前總經理游國治等18人亦遭起訴。永豐餘旗下,另一家上市公司——元太科技前董事長劉思誠,與超貸案的主角——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則同遭通緝。劉思誠是何壽川的連襟。
照理講,應該被最嚴格監理的上市公司、金融機構,永豐餘集團3家上市公司前負責人,全數被檢察官起訴求刑。
「產金分離(見小辭典)、公司治理、內稽內控全都是假的,這3家就是何壽川的公司,」一位鑽研公司法與企業併購的律師,讀完起訴書後感嘆。
問永豐金控總經理陳嘉賢,何壽川遭檢調以背信罪起訴,永豐金是否會向何壽川求償、提告?他只淡淡說,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目前無法評論。
截至記者截稿為止,永豐金並未針對何壽川提告。何壽川家族持有的控股公司,依舊牢牢掌控過半以上董事會席次。
何壽川為何能躲過上市公司、金控層層內部與外部的制衡,如入無人之境,借給三寶建設超過50億台幣?在家族撐起半邊天的台灣金融業,又該如何預防,才不要出現更多「何壽川們」與一堆前程盡毀的金融工作者?
何壽川如何從一名投資人走上背信罪,挪用大眾現金,收取不當利益,遭檢方加重求刑。故事要從11年前上海靜安區1788大樓的所有權交易談起。
貪念:1千2百萬美元乾股
2006年,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透過Giant Crystal持股的Star City,與頂新魏家、美林基金共同出資,以控股公司Link Mart買下1788建案產權。其中,美林基金持股近半,是最大股東。(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