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應充昨緊握雙手步入彰化地院,神色緊張。鄧惠珍攝
【鄧惠珍╱彰化報導】魏應充認罪!彰檢偵辦大統長基混油案期間,查出頂新製油報繳年度營業稅時,以浮列進貨成本、短報銷售金額等方式漏繳二億四千八百萬元稅款。前頂新製油董事長魏應充昨因該案出庭,一度狡辯不知情,直到審判長怒問:「你都有請人定期依你指示查核,怎會不知情?」魏才俯首認罪,並表示願以一億元公益捐換取緩刑。全案彰化地院將於下月十八日宣判。
彰檢偵辦大統長基食品公司黑心油案,查出大統長基長年銷售油品給頂新製油公司,但是頂新涉嫌自二○○六年一月至二○一二年十二月間,短報銷售金額,應開立而未開立的發票總額達七億三千二百九十八萬餘元,且款項均流入魏應充(五十九歲)華南銀行私人帳戶,總計逃漏稅二億四千八百萬元。
辯不知情法官怒斥
全案爆發後,國稅局在二○一三年底裁罰一億六千多萬元,魏應充隔年初補繳四億多元稅款及罰款,同年十月彰檢依《商業會計法》與《稅捐稽徵法》將魏緩起訴,後來台中高分檢撤銷緩起訴處分,彰檢去年再度針對該案起訴,彰化地院昨召開審理庭,魏應充在員工陪同下步入法院,一見媒體守候即雙手緊握,露出緊張神情。
庭中魏應充一度辯解,指自己沒經手未開立發票款項及進出華南銀行帳戶業務,他是事後才知情。合議庭審判長吳永梁動怒大聲問:「你都有請人定期依你指示查核,怎會不知情?」魏才坦承知情。魏應充說,有些廠商不開立發票,公司為了營運方便設內外帳,他提供私人帳戶、印章給會計部門作為資金帳戶,細目他不清楚。
補繳稅款盼給機會
魏應充請求法官給他自新機會,「我已經補繳稅款和罰款,頂新公司經歷食安風波,員工人心惶惶,身為負責人須負起重整的責任。」希望能判處六個月有期徒刑,並可緩刑,他願以一億元公益捐換取緩刑。
網友批評,「全民也願意捐一億換你判死刑。」陳姓民眾批評,老百姓所得稅一毛錢都逃不掉,但逃漏稅的都是有錢人,「難道有錢就能任性,被抓到了就用錢換免於牢獄之災,太不公平!」
彰檢:若緩刑太輕
魏應充辯護律師羅豐胤說,被告與檢方早就願做認罪協商,原做緩起訴處分,因高分檢迫於輿論壓力撤回,魏應充願捐出高額公益捐,盼法官考量被告犯後態度良好、惡性非重大,給予緩刑。
彰檢檢察官施教文說,頂新公司逃漏稅劣行逾六年,逃漏數億巨額稅款,最後若只判六個月徒刑,予以緩刑,對魏應充來說刑責太輕!
頂新逃稅案事件簿
2013/10 彰化地檢署調查大統長基混油案,查出頂新製油6年逃漏稅2.48億元,國稅局裁罰罰鍰1.6億多元
2014/01 頂新製油公司補繳4億多元的逃漏稅款與罰款
2014/10 彰檢決議同意給予魏應充緩起訴處分,但台中高分檢以犯罪事實仍須清查,將緩起訴再議發回、撤銷其緩起訴
2015/01 彰化地檢署重新偵查、起訴全案
2016/01/19 彰化地院召開審理庭,魏應充認罪,並捐1億元公益捐換緩刑,合議庭裁示2月18日宣判
資料來源:彰化地檢署、彰化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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