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文化興國 法稅改革 青年論壇」,來自各界青年代表與學者專家從文化與人權角度,透過實際個案來檢視國內司法與稅法亂象。

 

【天眼日報記者林明義/台北市報導】

西元1963年馬丁路德於華盛頓林肯紀念中心發表著名演說《我有一個夢想》(I Have a Dream)。為紀念金恩博士為人權奮鬥,美國自1986年起將每年一月的第三個禮拜一訂為馬丁路德紀念日,各地都會舉辦慶祝活動。在台灣,1月17日國父紀念館與太極門氣功養生學會聯合主辦「文化興國 法稅改革 青年論壇」,即以「我有一個夢」為題,來自各界青年代表與學者專家從文化與人權角度,透過實際個案來檢視國內司法與稅法亂象,極具特殊意義。

 

 論壇邀請到財經法學專家學者包括立法委員許添財、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監事洪明珠、真理大學法律系教授林燦都、台北大學不動產暨城鄉環境系教授彭建文、企業界法務經理方文君等,針對與會青年的法稅觀點提出專業評論,凝聚法稅改革的國是建言。

 

首先公佈由全民拒吃大便聯盟、許添財立法委員辦公室、臺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及台灣賦稅人權網,共同舉辦的「2015年十大財稅敗家新聞」票選活動,共有七十萬網友投票,第一名是12.6萬高票當選的「玩殘台股,張盛和下台」,第二名則是9.6萬票的「張盛和:投資亞投行最差是22億變壁紙而已」。 由於張部長執意推動證所稅,台灣股市市值蒸發了3兆,國庫虧收800多億, 股市一片慘綠, 都是有目共睹的「奇蹟」,張部長同時也是在2014 年由宅神朱學恆舉辦的年度十大惡人中,同樣獲得第一名「殊榮」。顯示台灣人民用投票表達出,這幾年因財稅政策錯誤,造成經濟低迷,個人財產縮水的譴責之聲!

 

許添財指出,臺灣已成為世界地下經濟與大企業避稅天堂最嚴重的國家,他多次質詢財政部長張盛和,「若台灣的稅賦公平,且是稅賦負擔率最低的國家之一,為何大企業仍要避稅?一年更有幾百萬件的欠稅欠費案,要被查稅沒收或認定是逃漏稅?」許添財直指,目前台灣課稅亂象是,政府下命令要錢,稅務人員就想盡辦法超徵,還運用稅務人員的特權,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要人民證明自己不必繳稅。

 

許添財指出,在實務上國稅局也是先射箭再畫靶,才有太極門承受20年的稅務夢靨發生。對台灣處處矛盾的財稅亂象,許添財認為,只有修道者才能做出改變,如同太極門20年來的堅持,現在由年輕的弟子,連首投族都站出來,持續不斷的推動呼籲,才能喚醒人心。「行政的革新,必須從良心的響應開始做起。」許添財進一步提到,法稅要改革,必須植基於文化的建立,而文化的建立需從家風開始,有了圓滿的家庭才能產生優秀的子弟,國家的國風亦如是,只有回復善良之心,才能有效改革。

 

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監事洪明珠,20幾年來均為中小企業服務,她指出,台灣現今人權意識提升,人民是老闆,只要公務員願意改變,就不會有冤錯案與抱怨。針對太極門稅務冤案,洪明珠指出:民國96年7月最高法院三審判決,確定太極門無詐欺、無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並且認定弟子贈與掌門人的敬師禮是屬於贈與性質,依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十七款是屬於免稅所得,弟子之間統一購買練功服等代辦品,是由師兄師姊代辦,不是營利販售,也與掌門人夫婦無關!但民國86年國稅局依照起訴書和檢調單位提供的資料,將太極門當成補習班開單課稅,過程有三項嚴重的瑕疵:一、自始未依職權進行實質調查;二、未給當事人任何說明的機會;三、未依行政程序了解所得性質。「程序不符,實體不究」!起訴書只是待證事項,稅務單位不能當作課稅依據,所以這張稅單自始錯誤、無效。她進一步呼籲:國稅局要自行撤銷違法稅單,還老百姓一個公道!

 

洪明珠也提到,歷任財政部部長與次長針對太極門案,例如:顏慶章、王得山均曾表示:只要刑案無事,稅案就沒事!她遺憾表示,財政首長似乎是換個人就換腦袋,此案一直延宕至今!她明白指出,公務員要有膽量,國稅局可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自行撤銷稅單!

  

目前在真理大學法律系擔任教授的林燦都曾擔任法官,也針對司法改革的部分提出幾點質疑,他指出,太極門刑案獲得無罪判定,司法院也讓無辜被告獲得國家冤獄賠償,但為何侯寬仁檢察官會沒事?他認為,檢察官必須受到制衡才對!林燦都表示,刑事訴訟法修正前,法院判人民無罪時,檢察官會繼續上訴,二審時檢察官還會要求處重刑,原因是因為被告浪費司法資源;但在太極門案中,檢察官不斷上訴到三審都確定無罪,林燦都直言:到底是誰在浪費司法資源?林燦都進一步對太極門案中,國稅局奉為圭臬的起訴書提出質疑,他表示,一旦認定是詐欺所得,就是犯罪所得,沒有課稅的問題;若是認為是補習班所得,那就是合法經營,為何還起訴?同時存在非法與合法,根本彼此矛盾!他指出,司法判決無罪時,國稅局即應發現自己的錯誤,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17條撤銷稅單。

 

台北大學不動產暨城鄉環境系教授彭建文,深刻感受到台灣因有文化而美好,他指出,在太極門的萬年稅單案子中,看到行政機關許多的不正義與違法之處,他也呼籲政府應認錯,趕快改正,讓優質的文化得以發揚傳承!

 

在企業界擔任法務室經理的方文君律師,針對敬師禮的性質,她從四個面向的證據說明:一、從事實面:敬師禮如同過年包給爸爸的紅包,符合民法規定的贈與性質。太極門弟子在民國87年到 91 年間,自發性提出上萬份的贈與書面,證明贈與的性質與事實,而國稅局也在民國 100 年到 101年間透過國內外平面媒體和網路做出公告調查,7401份回函100% 表明是贈與性質。二、刑事三審無罪、無稅判決,真正了解稅務與法律的財稅官員都表示,刑事案件沒事,稅案就沒事!方文君指出國稅局身為行政機關卻破壞五權分立的分職,否定刑事法庭嚴謹的交互詰問所作出的判決!三、從國稅局的認定來看,太極門自民國55年成立至今,只有在80年到85年因為刑事案件被移送而被課稅,其他年度至今均未被課稅,方文君直指,國稅局本身的認定就前後矛盾!四、補習班的主管機關教育部在民國86年至89年曾三度公開認定,太極門不是補習班!方文君提出疑問,既然不是補習班,如何能以補習班學費課稅?她表示這四個證據面在法律上都站得住腳,唯一的問題就是國稅局不願承認錯誤。由於每一張稅單都攸關人民的身家財產,政府更應嚴謹以對!她呼籲國稅局應本於公務員為民服務的精神,勇於承認並改正錯誤,將賦稅人權還給人民。行政法院則應本於妥速審判的精神,終結太極門稅務冤案!

本文轉載自:天眼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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