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安返台就醫引發健保使用爭議,網友也熱烈討論黃安在大陸所得是否逃漏稅,財政部國稅局表示,不就特定對象查稅,且查稅一定先要有人檢舉。
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陳其邁辦公室表示,已在 3月 7日發文,要求國稅局調查黃安是否依法納稅,同時列舉黃安近年在中國大陸演藝事業相關事證,並於日前獲國稅局回覆待整理資料後再回文。
國稅局則強調,根據個資法規定,國稅局不能對特定個案評論,至於「是否已接獲檢舉」亦不表示意見,不過只要設籍台灣的民眾,儘管其所得來自中國大陸仍需納稅。
國稅局表示,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有大陸地區來源所得者,應併入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所得稅,但其在大陸地區已繳納之稅額,得自應納稅額中扣抵。
也就是說,只要在台灣有設籍的民眾,其大陸地區所得也應該併入申報所得稅,不過大陸地區已繳稅額可以扣抵,但扣抵稅額,不超過因納入中國大陸所得後所增加的稅額。
舉例來說,A君台灣所得應繳稅額為新台幣100元,若加計中國大陸所得後,應繳稅額增加至120元,儘管A君已在中國大陸繳交30元的稅,但在台灣最多可抵20元的稅。
至於黃安是否逃漏稅?國稅局表示,根據個資法規定,國稅局無法對外說明個案情況,且國稅局不會就特定對象查稅,除非有人檢舉。
黃安長年定居中國大陸,其因熱衷舉報藝人涉台獨,引發眾怒,近期因身體不適返台就醫,引發外界高度關注。
本文轉載自:yahoo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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