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法律學院財經刑法專家陳志龍教授,日前在「2016運動法與鉅型經濟犯罪專題討論」中,探討印假鈔有罪,但假魔橫行,公權力製造假案、印假稅單為何無罪?轉型正義的魔又是什麼?動腦雜誌發行人吳進生及高金國律師則分享觀點及親身受害經歷。

陳志龍說,個人偽造東西通常會被抓起來,如做假鈔、偽證、誣告、偽造文書等都會被抓,但是公權力做出假案,為什麼不會被抓?因為裁判機關在他手上。所以公權力製造的假案有被害人,沒有加害人,因為沒有去追查;如228事件、白色恐怖時期。白色恐怖時期很多檢舉函是假的、證據是假的,很多都是假的;但是法官卻憑這些假的東西判人死刑,為何不追究這些法官的枉法裁判權?因為1990-1991年的100行動聯盟把問題焦點轉移掉了,不追究行為人,而追究法律,追究刑法100條。

陳志龍指出,1987年解嚴以後,改以經濟犯罪、內線交易、貪污、詐欺來整肅異己,包括發動的魔王,告發的檢舉人、調查員、檢察官、稅官、法官或行政法官,整套整肅系統都在魔王的控制之下,這就是假案,假案當真案辦,讓你死無葬身之地,無法翻轉。在這裡面沒有所謂的公正裁判,因為一切都受到控制,本應依良心審判的司法,有可能是感染病毒,邪魔附身的魔鬼,所以需要轉型正義。他認為,1987-2016年當然需要轉型正義,因為這套舊系統還存在,首先要找出加害者的系統,加害者不是單一的個人,加害人做的案子絕對不是個案,是有系統,有歷史的。公權力利用長久以來的黑系統製造假案,因為人民不懂得挑戰他,所以可以橫行無阻,稱為政府的犯罪。犯罪型態包括用暴力屠殺、鎮壓,用刑法或稅法整肅、鬥爭、抄家,用行政法斷水、斷電等。

陳志龍認為,轉型正義的重點不是在清算鬥爭,而是要把公權力轉好,把公權力的邪魔妖道轉掉,找出系統中為非作歹的加害人,如:枉法裁判的法官、濫權追訴的檢察官、瀆職陷害人的公務員等,這是公權力的集體犯罪行為,不是個人行為,每個人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很善良,但集中起來是可以把人整死的。整肅一定有加害人, 5月20日即將當政的新政府打著轉型正義的口號,就要敢針對欺負人民的系統的魔或行為人展開對決,而不是轉移焦點。

所謂假案,就是控制了司法,控制了裁判,否定了司法獨立性、否定了民主法治。陳志龍感嘆地說,部分法律人被控制,跟利益掛勾,道義放兩旁,無法謹守無私與是非,為升官而舔菊(舔長官的屁屁,吃大便),因為吃屎就可以升官,所以假案等於大便案,台灣不是法治國家,不是民主共和國,而是大便共和國。

陳志龍以困擾太極門20年的稅務案子為例,探討這個案子到底是冤案、錯案還是假案?他分析表示,1996年因為選舉的恩怨,政府展開宗教掃黑,就有一些假的證據,檢察官把假證據送給法院,經刑事法官公正的判斷,認為這是假案,證據涉及偽證、偽造文書等,證據不成立,因此刑案部分已解決。同一個事實,送到稅務單位,因為證據不可能做出不同的判斷,建構的基礎是假造的,理應一事不再理;行政法院的法官有些已知道這是假案,但有些法官還是搞不清楚,所以至今持續困擾著太極門。他認為,唯有找到假案行為人,才能柳暗花明。

陳志龍表示,鬥爭吳明敏也是同樣模式,可稱為假案惡整接力棒,教練就是魔王,也就是發動人,先透過黑函檢舉、檢察官起訴,還好最後法官判無罪,可見還是有些正直的法律人。如果整個整肅系統從發動的魔王、告發人、調查人、檢察官、稅官、裁判等都是被掌控的,惟有人民站起來,魔鬼才會倒下來,人民才有救。

陳志龍認為,侵害人權最嚴重的就是政治、經濟整肅,假案跟假鈔一樣很容易發現,如果一開始的事實是假的,卻依據這個假的東西開稅單跟人家要錢,就等於開假稅單,是不對的。例如黃任中案,國稅局僅憑一張根本還沒換成鈔票的本票,要他繳稅,沒有鈔票就沒有實質收入,這是惡質的假案。太極門掌門人的帳戶只有幾十萬,卻被捏造成近32億,也是假的;如果可以憑這個假的東西去跟人家要錢,中華民國的稅務機關就是山寨版。台灣銀行印假鈔不能忍受,國稅局印假稅單可以忍受,很奇怪!不僅濫開稅單,人民訴願還要繳納麼多錢,更奇怪!陳志龍說,中華民國萬萬稅的意思並不是我們的稅比別人高,而是因為假稅單一大堆!

陳志龍直指,稅法的特質就是有無上的權力可以整肅別人,從頭到尾利益獨佔,沒有迴避,所以可以做出很奇怪的東西,像訴願要先交一半的錢,即使大法官說這是違憲的,國稅局還是死不認錯,繼續這樣做。大家一直被灌輸繳稅是人民的義務,不知道納稅才是人民的權利。他說,德國在1991年德國聯邦憲法法院6月27日有一判決明白解釋,納稅是人民的權利,不是義務,政府有義務交代稅金的流向,不能無止境的課徵人民的稅。納稅要知道稅用到哪裡,要做有用的事情。這才是民主的概念。

陳志龍表示,如同運動法規範參賽者均處於平等地位,納稅是人民的權利,徵納雙方地位應平等,稅款流向要讓人民知道,才是當代的租稅原則。租稅政策如果欠缺有效監督,國家就不應向人民徵稅。最近發生的小燈泡案讓大家都很害怕,這個案子的加害人是個人,一般人民就像小燈泡,隨時會被公權力濫殺,一旦公權力鎖定整肅你,你就死定了!陳志龍呼籲,一定要堅持人民是權利主體的立場,並檢討這些整肅模組。他開這門課的目的就是希望扭轉我們的社會,不要繼續腐化。【記者 袁金洋台北報導】

 

 

 

 

 

 


(本篇著作及新聞,若有侵犯您的權益,請留言或通知我們。我們會立即刪除,謝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的頭像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