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選部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修正草案,針對部分行政人員刪考法規科目。資料照片

未來服務人民的公僕,法律素養堪憂?

根據考選部公告「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以稅務員為例,高等考試擬刪考民法與稅務法規,理由是「法律科目對職務核心職能之精進具重要意義,於在職訓練持續進修養成將更具效益,爰予刪除。」筆者質疑考選部,稅官不考稅法,怎會認真學習法律,如何能依法善待服務人民?

根據行政執行署統計104年有653萬件欠稅欠費待強制執行案件,以當年家戶總數約847萬戶計算,平均每四戶就有三戶有欠稅欠費的問題。幾乎是稅災氾濫,其中有多少是烏龍稅單?

稅 務律師王健安曾表示,稅務人員對人權及法治素養不足,查稅常用近似威脅恐嚇手法,讓人就範。且法律上規定稅務人員查稅有一定程序,須有公文告知查稅範圍。 目前實況卻是就算有稅務公文,也只有註明稅捐稽徵法第30條,不得拒絕調查,拒絕調查要罰錢;卻沒有註明同一條第二項表示,調查不合法,可以拒絶。

甚至台灣已是法治國家,必須嚴守租稅法定主義,依法課稅,但是稅務機關還存在「霸王條款」也就是所謂的解釋令,這是稅務員自己關起門訂的,沒有經過立法程序,只有稅務人員清楚,加總起來近8000條解釋函,比六法全書還要多!甚至有些超過30年的函令還在用。

大 家記憶猶新,不久前為了追稅,財政部長許虞哲還表示:「不是啊,考量租稅人權,那乾脆都不要課算了。」前立委許添財評論表示,前財政部長張盛和在立法院回 覆他的質詢曾說「有所得就要課說」,現在他的徒弟許虞哲財政部長說「談賦稅人權,就不要課稅」,這種不考量人權的做法,和共產主義有什麼差別?

財政首長的法律素養大有問題,如果未來稅務員考試不重視基本專業法律,不了解法律背後的真意,只處理一般電腦都可以取代的服務,國稅局還有存在必要嗎?

動腦雜誌社發行人吳進生曾表示,科技進步,許多稅賦計算已由電腦系統管理,台北、高雄、北、中、南五地國稅局,員工近9000人(包含約聘雇人員、技工的加班費獎金),人事費約84億,層層疊疊的稅吏,根本是多餘的,不如廢掉國稅局。

筆者以為,考選部如果刪考稅務人員,民法與稅務法規科目,那乾脆廢掉國稅局,還可以為國家省更多的經費。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112/103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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