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評》劉吉祥:「養兒防老」與「老有所終」之省思  

「禮運大同篇」中「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令筆者近日有諸多省思; 按聯合國定義,當 65 歳以上人口超過總人口之百分之 14 ,就代表已進入老年化高齡社會。依據行政院去年底統計,台灣 65 歳以上的老人有 269 萬名,約佔全台 2337萬人口之百分之 11.5 ,也就是意味著台灣即將邁入「老年化高齢社會」。

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65 歳以上人口於 103 年佔全台人口之百分之 12,107 年佔全台人口之百分之 14(進入高齡社會),114 年佔全台人囗之百分之 20(進入超高齡社會),150 年佔全台人口之百分之 41,老人將越來越多,亦即年輕人負擔將越來越重,國發會推估數據顯示:台灣工作年齡人口( 15 歲至 64 歲 )於 103 年佔全台人口之百分之 74.1,150 年佔全台人口之百分之 50.4,每百位工作年齡人口所需負擔之總依賴人口,於 103 年為 35 人,未來將逐年上升,至150 年將增加為 99 人。老人將使年輕人負擔太重太重啦!

再依據行政院去年底統計 的 269 萬位65 歲以上的老人,其中需要照顧的失智、失能老人有 46 萬人(約佔 269 萬老人之百分之 17.1 )。這 46 萬位需要照顧的失智、失能老人有 21 萬人由外勞照顧,其餘的人則靠家庭成員自行照顧。姑不論由外勞照顧或靠家庭成員自行照顧,顕然必須耗用一批「工作年齡人口」,至少也需要46 萬人吧?另依據行政院 2013 年人力資源調查統計,還有為數相當可觀的尼特族(俗稱啃老族)計 47 萬人,這 47 萬人尼特族本應是「壯有所用」的,但卻耗掉另一批「工作年齡人口」,真是可惜啊!

眼看我們的出生人口數將從103 年的19.3 萬人,降至150 年的9萬人,傳統的「養兒防老」傳統觀念已經落伍了,人老了靠誰?當然還是得靠自己啦!身為高齡社會人口之一,筆者不免有幾點疑慮:
(一)距離 107 年已經剩不到 四年的時間,我們準備好迎接「高齢化社會」了嗎?有關政府機構該做的準備工作是否已經準備妥善?
(二)立法院何時可以完成「長期照顧服務法」與「長期照顧保險法」兩法案的立法?
(三)政府直營的安養機構與民間經營的安養院是否足以接納需要照顧的失智、失能老人?
上述一、二、三都得靠政府與立法機構以及民間團體的通力合作,結果如何尚不得而知。所以筆者認為「人老了,還是得靠自己」,但有幾個前提,即:
           1. 老人要快樂、健康。
           2. 邁入高齡之前要儲備「長期照顧費用」,以備一旦喪失自理能力後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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