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下旬北京一場馬拉松在嚴重空汙中進行。(取自騰訊大家網)
此刻正在北京舉行的APEC會議,為了避免重演PM2.5 災難,中國以限制人民各種行為來降低PM2.5排放濃度,以製造好空氣的假相。
而三周前北京馬拉松遇到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升高(小於或等於2.5微米的粒狀物稱為PM2.5),空氣品質達到嚴重污染等級,有選手戴防毒面具跑步、有的甚至受不了髒空氣而棄權,讓大家見識到PM2.5空氣污染的威力。
回到台灣,時序進入初冬時節,也是一年中空氣品質最不好的時候,遇到東北季風強時,污染情況就更嚴重。在六種空氣污染物中,讓台灣空氣品質惡化的主要有兩種:一是臭氧、另一個就是懸浮微粒。在全國七個空氣品區中,雲林以南所有縣市的懸浮微粒都不符合空氣品質標準,高雄加屏東則是兩項都不合格。
空氣品質不好時,最好能減少外出或取消跑步等較劇烈的活動,但前提是政府要提供一套具參考性的指標讓民眾參考,但你看得懂台灣的空氣品質指標嗎?
PSI、AQI,兩個指標究竟要看哪一個?
打開環保署網站首頁,點進「空氣品質現況」發現有兩個指標:一是「空氣污染指標PSI 指標,另一個是細懸浮微粒PM2.5指標。
以麥寮測站為例,3日上午10點「PSI指標」是114,表示空氣品質不良,對健康有影響。另一個是今年10月1日才開始提供的「PM2.5指標」,同一個時間麥寮測站指標等級是3,表示濃度低,可以正常戶外活動。同一個時間點,兩種指標給民眾的建議完全不同,不知道該參考哪一個才好。
之所以會出現兩個指標,主要原因是打算用來取代PSI指標的PM2.5指標根本還沒準備好,急就章推出並不具參考性,才不敢直接廢除PSI指標。
PSI指標的來源是,1975年台灣制定《空氣污染防治法》,以懸浮微粒PM10、臭氧、氮氧化物、硫氧化物、一氧化碳等5個污染物做為計算PSI的基準,挑出當天濃度最大的污染物做為指標。
但1990年歐美國家從流行病學發現懸浮微粒中有更小的粒子PM2.5,因為顆粒小鼻毛無法阻絕,隨著呼吸進入人體直達肺泡,易引發心肺疾病、腦中風、呼吸道疾病,科學研究也證實細懸浮微料是引發肺腺癌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在濃度高時外出跑步、或讓學童上體育課,咳嗽或呼吸不順暢的情況也會增加。
三年前在彰化醫療界聯盟推動下,環保署才從2012年5月14日起,將細懸浮微粒PM2.5納入空氣品質標準,同時訂出細懸浮微粒管制目標,24小時日平均值35微克(每立方公尺)、年平均15微克,預計在民國2020年達到這個目標。
不過環保署繼續使用PSI指標,也就是說這個指標並沒有納入PM2.5,在各界催促下,終於在今年10月1日推出「PM2.5指標」,直接引用英國的10級建議表。但問題是,英國的指標是「綜合指標」,是綜合所有污染物、並參考當地各種污染物濃度高時的就診資料,做為一項綜合性的空氣品質行動建議。
台灣則是直接拿PM2.5濃度當做指標,沒有深入研究PM2.5濃度與人體健康關係,這種粗糙的指標當然無法給民眾恰當的建議。
等了15年,空氣污染總量管制要推動了嗎?
另一方面,比指標更重要的是降低空氣污染,特別是已超過空氣品質標準的地區,更急待推動區域總量管制以降低污染。
其實1999年修訂《空氣污染防治法》時就在第8條中加入:「污染量大的地區可公告實施總量管制。」但這樣一個立意良好的立法條文送到行政院後,卻在第12條加註必須「會同」經濟部公告,而經濟部基於經濟考量至今未同意公告,總量管制空有法規、卻無法落實。
於是台灣有多個地區,即使區域污染已經很嚴重,但工業卻持續擴張,例如高雄市大林蒲,已飽受三大工業污染之若,但污染增量似乎沒有底限。今年元月環保署在外界壓力下修訂空污法,將條文中的「會同」經濟部公告,改成「會商」。一字之差、意義大不同,不需要取得經濟部同意,環保署自行公告就可以。
但今年元月這個修訂法案送到行政院後,又因為經濟部反對而被退回。10日環保署空保處處長陳咸亨又說,經濟部已經「不反對」推動區域空氣污染總量,預計12月底就要公告實施。如果真能推動成功,當然是一個重大的突破點,但在法規還保留「需會同經濟部公告」下,這個等了15年的總量管制真能推動成功嗎?
(全文來源:http://www.stormmediagroup.com/opencms/review/detail/ad7655cc-6949-11e4-9cd8-ef2804cba5a1/?uuid=ad7655cc-6949-11e4-9cd8-ef2804cba5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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