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07
〔記者葉冠妤/台北報導〕台北市環保局日前前往遠雄大巨蛋工地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執行監督,發現施工期間的棄土車次行駛時間違反環評承諾,營建廢棄物也未依規定貯存、標示,將分別依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及廢棄物清理法,裁處遠雄大巨蛋四十萬元及六千元。
環保局副局長蔡玲儀指出,這次會同交通局、文化局、公園路燈管理處等局處進行評估,發現先是大巨蛋施工造成松菸古蹟及歷史建築部分沉陷量監測值達警戒值及行動值,周邊道路交通服務水準也下降,對環境造成影響,因此環保局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八條,限遠雄巨蛋公司在兩週內針對古蹟及歷史建築維護、疏散計畫(散場管理)及緊急避難等事項,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及因應對策。
蔡玲儀表示,遠雄大巨蛋自二○一一年十一月施工迄今,辦理了廿四次環境影響評估監督,先前就因棄土路線、棄土時段、每小時棄土車次及古蹟維護未依環評承諾執行,已遭罰一百二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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