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著衣」董事長鄭景太等人涉虛設子公司掏空公司1.6億元,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鄭涉業務侵占罪嫌不足不起訴,但逃漏稅1325萬元,因鄭認罪並已先提存2000萬元至稅捐機關指定帳戶,做為未來擔保補稅金,檢方昨依違反商業會計法、稅捐稽徵法給予鄭景太緩起訴處分,鄭另得上繳國庫100萬元。
協助逃漏稅的「東京著衣」財務長徐瑞雯、財務專員鄭敏慧、鄭琇月、會計黃怜嘉等11人也予緩起訴處分,各上繳國庫1到80萬元不等處分金;會計師李憲宇等4人因不認為以人頭虛設公司違法,遭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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