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油求償  正義劣油判賠 師生每人3千

96校求償 法官認無生病證明 師怒:賠太少

2016年6月16日

【綜合報導】前年造成恐慌的頂新集團等公司製黑心油事件,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受九十六所中小學師生委託,向頂新、正義等四家劣油製造商求償,其中正義公司遭求償四點七億元案,高雄地院昨率先做出一審判決,判正義僅須賠三千多名師生共九百多萬元,平均每人獲賠三千元。參與求償的老師不滿「賠太少」,更有網友斥「賠這個數字幹嘛,當大家要飯的嗎?」


頂新等公司黑心油毒害全台案,前年爆發後,全台五地檢署分頭偵辦起訴頂新等劣油製造商,其中頂新去年被彰化地院判無罪,正義公司則在今年二月,被高雄地院刑庭認定,因疏忽、未確認就向上游購買來源不明的原料油,產製正義香豬油等產品販售,依過失犯《食安法》等罪,輕判總經理何育仁八月,相關案件皆上訴二審中。

正義自認是被害人

去年消保團體代表全國九十六所中小學兩萬餘名師生,分在各地方法院,向頂新、正義等四家劣油製造商提起團體訴訟,依每人健康損害求償九萬元,總計求償三十七億元,創下團體訴訟紀錄。
其中三十二校共五千多名師生指控,因參與營養午餐團膳,誤食正義攙假的豬油產品,致健康受損,依《消保法》等規定,向正義及其總經理何育仁連帶求償四點七億元。正義則主張油品均符合衛福部「食用油脂類衛生標準」,無法證明有害健康,他們也是被上游矇騙的被害人。


確實已侵害健康權

高雄地院民事庭昨判決指出,正義和何育仁的確要為生產有危害健康之虞的劣油,負起過失責任,根據學校團膳契約、交易憑證等證據,認定僅二十三校、三千多名師生吃到正義劣油,但考量原告師生食用迄今,無人因此生病或到醫院求診,也沒人提出相關診斷證明,即使未來出現病徵,也無法證明和吃到正義劣油有關,因此不准師生求償醫療費。
不過,法院也認為,正義販賣劣油,讓吃到劣油的消費者產生心理不安與恐慌,確已侵害消費者身體自主性與健康權,須賠每人兩千元精神撫慰金,及《消保法》規定的一千元懲罰性賠償金,總計每人可獲賠三千元。本案可上訴。至於頂新等公司遭求償案,目前仍在彰化地院等處審理中。


「就要給業者警惕」

消保會副秘書長徐邦瀚昨說:「深表遺憾,老百姓的食安保障在哪?」正義的律師陳君聖表示,正義也是被上游廠商矇騙的被害人,會再上訴,正義公司聲明,未來若確定判罰,需承擔的責任會負責到底。
參與本案求償的高雄朱姓國中老師說:「既然無法證明因果關係,法院還判賠,金額合理,就是要給業者一個警惕。」台中大同國小學生說:「吃這麼多不乾淨的食物在肚子,賠太少了。」
昨網友也大多批判賠太低,也有網友罵:「以為是吃壞肚子馬上有症狀可拿到就醫證明,三千元能換回健康嗎?」

本篇出處: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60616/3727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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