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勞基法》修正案在爭議中三讀通過,確定勞工明年起採「一例一休」制實行周休二日。此外,針對員工超時工作、公司不給加班費、欠薪、給薪低於基本工資、出勤紀錄不足等部分,也大幅提高罰鍰上限至100萬元。只不過全台勞檢員不到千人,如何保障勞工也是一大隱憂。
未來勞工要在休息日上班,須經過工會同意或勞資協商,除了當日原有工資,資方還必須給付勞工加班費。勞工在休息日加班,工作2小時內,按每小時工資加發1又1/3以上的加班費;第3小時開始,按每小時工資加發1又2/3以上的加班費;為避免勞工零碎加班,加班未滿4小時也要以4小時計,逾4小時未滿8小時,要以8小時記,逾8小時未滿12小時,要以12小時記。
全國勞檢員有762人,對比全台857萬名勞工,如九牛一毛。勞動部表示,近日將向行政院爭取擴增員額至1000人,也增設24小時檢舉專線「1955」,勞工若發現自身權益受損,可致電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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