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孟倫、盧冠誠/台北報導〕彰銀經營權之爭,有最新進度!台新金控昨表示,原本在高等法院上訴有三項訴求,決定撤回其中兩項,包括「改派三席董事為台新推薦人」及「賠償第二十四屆經營權」,但保留「確認彰銀經營權」之訴訟。台新金強調,希望能加快二審宣判時程,讓爭議早日落幕;對此,財政部表示尊重,但也強調核心部分台新金仍在上訴中,因此財政部相關訴訟也會持續進行。
今年六月彰銀即將改選董事,台新金昨舉行媒體茶會,透露為專注於向高等法院爭取「確認契約存續有效」,有關與財政部之彰銀經營權上訴案件,已委託律師向法院撤回「改派三席董事」及「金錢損害賠償」之兩項請求,僅維持「確認契約關係存在」一項。
台新金表示,因民事訴訟久懸不結,訟爭的法律關係即未能確定,不但損及公司權益,亦有礙營運遠景的規劃與執行;台新金強調,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喪失彰銀經營權後,為維護合法權益,不得不對財政部提起訴訟,但「長久與政府機關對簿公堂,耗費雙方資源,實非本公司所願」。
台新金強調,彰銀案宜由高院早日作成判決,讓本件爭議止訟息爭,也希望撤回這兩項訴訟,能讓二審結果可以早點出爐。
針對台新金撤告,財政部國庫署官員表示,「我們尊重」。對於彰銀六月股東會將改選董事,有關徵求委託書部分,據了解,財政部領導的公股陣營,仍將盡力徵求委託書並爭取應有的董事席次。
自由時報http://news.ltn.com.tw/news/business/paper/107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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