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史上第一位遭到彈劾的總統,朴槿惠被解除了總統職務。閨蜜干政醜聞致使民眾百萬人連續數週上街頭,在韓國沒有意識型態的問題,只有公平正義的問題。一個真相的追究,整個過程需要程序正義。韓國憲法法庭根據資料判定,八位大法官同意一致通過彈劾罷免朴槿惠。看看南韓想想台灣!台灣的司法都只辦弱勢不辦強勢?憲法法院在韓國是除了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個力量,扮演一個仲裁者的角色。韓國的民主運動,是在經歷過獨裁者之後去反省,政治在制度上去建立。韓國的憲法法庭那種獨立性是值得我們欽佩和學習的。
 
研究法國大革命的托克維爾說,政黨輪替除了換一個頭顱以外,原來的軀體依舊。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不論是自由派、保守派都地位崇榮,如大祭司一樣跟上天對話一樣,就是道德和勇氣。而我們的行政法院是什麼?等於是執政者行政機關的打手!(9)日早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四件人民案件,所有行政訴訟的人民全部敗訴,所有行政機關全部勝訴。更令人訝然的是當天行政法院召開記者會,是拉下鐵門並指定特定媒體才得入內採訪的密室記者會!記者詢問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林秋華法官自爆:「看了!只是說現在年紀大了,看了有時候會很快就忘掉!」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的證據,這無疑是死皮賴
臉的老大心態?然而公開的新聞稿審判長林秋華竟自稱「可受公評」!什麼叫做年紀大了,有時看了,有時會忘掉?這完全是失格的司法恐龍?!其中一件稅務冤案,審理期間傳喚七名證人逐一作證,律師也提出相關切確事實,鐵證如山。然而判決卻是按照國稅局完全背離事實的供詞!莫不讓人懷疑座上林秋華、莊金昌、劉鍚賢三位法官大人開庭時是睡著?還是摀住眼睛帶著耳塞?這次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完全背離證據做出的荒謬判決,如果不是枉法裁判,那什麼才是枉法裁判?無疑是重擊司法威信,要人民如何信任司法判決?
 
正義女神象徵法院的公正精神,衡量證據,確認事實,實現公平與正義。蒙著雙眼代表客觀一視同仁,一手持劍代表制裁刑罰的公正力量,一手持秤代表公平與正義,腳下踩著蛇代表打擊罪惡。然而我們台灣的行政法院法官呢?邪惡墮落的司法人竟為特定對象服務,幫有權有勢的當打手,而處於弱勢無辜善良的人民卻成了犠牲品!如此這般的司法沒有獨立,淪為行政機關的護衛艦隊,視人民權利為無物,白白浪費民脂民膏的行政法院,是不是應該要廢除了!法官沒有退場機制是台灣司法最大的問題之一,這些無良的司法人讓台灣法界蒙羞,讓被信任的15.4%優質有良心的司法人員被牽連拖下水,筆者呼籲司法改革首要就是淘汰這些劣質的恐龍法官,要有退場的淘汰機制,台灣才會有希望。

 

本文轉載自:yahoo 新聞
https://tw.news.yahoo.com/%E7%B6%B2%E5%8F%8B%E8%A7%80%E9%BB%9E-%E6%89%8B%E6%8C%81%E6%AD%A3%E7%BE%A9%E4%B9%8B%E5%8A%8D%E8%B1%88%E8%83%BD%E6%9E%89%E6%B3%95-045635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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