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銀案國際仲裁 台新有信心

彰銀案進入實質攻防,台新金控財務長林維俊昨日證實,新加坡法人Surfeit已經在4月17日正式指定國際仲裁人,意味著30天內(5月16日)國際仲裁庭成立,將對財政部求償,並恢復台新金對彰銀經營權,台新金對於國際仲裁結果樂觀有信心。

 

向公股喊話正視誠信

 

台新金昨日召開法說會,彰銀經營權之爭仍是關注焦點,由於高等法院將於下周三(17日)二審宣判,林維俊昨在法說會上,再度向公股喊話,呼籲財政部正視政府誠信,在6月彰銀改選時依約將經營權還給台新。

新加坡法人Surfeit主張財政部2014年底取得彰銀經營權,損及台新金股東權益,因此提起國際仲裁。依據「台星經濟夥伴協定」第9之16條規定,台星任一方投資有爭端,即可提出投資爭端諮商,甚至國際仲裁等訴求。

Surfeit認為,財政部在2014年藉由彰銀改選取得經營權,影響台新金與其股東權益,認為財政部應履行2005年公函承諾,停止行使彰銀經營權,並向財政部提出求償。

不過問Surfeit提仲裁

林維俊表示,Surfeit確實有權就投資爭端提出國際仲裁,雖然Surfeit遇有重大事件也會通知台新金,但這是Surfeit與財政部的爭執,台新金不便過問,至於對財政部的求償細節,要問財政部或Surfeit,台新金不清楚。

不過林維俊強調,無論6月16日的彰銀股東會董監改選結果為何,只要國際仲裁判財政部應履行2005年公函承諾,財政部就要停止行使彰銀經營權,將經營權移給台新金,而他對國際仲裁結果樂觀有信心。

對二審結果不加猜測

至於即將到來的二審宣判,林維俊說:「不敢猜測結果會怎樣」,但相信司法會還給台新金控及逾20萬名股東一個公道,也呼籲財政部勿再一意孤行,傷害國家的投資環境。

彰銀案外,有關台新證與大眾證合併的執行進度,林維俊表示,2家公司已在4月27日分別召開股東會通過合併,目前正在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暫定7月31日為合併基準日。

(中國時報)

本文轉載自:中國時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09000380-2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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