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投書】張一民:從「雷諾菸草案」看黑心餿水油案  

佛羅里達州陪審團日前判決美國第二大香菸商雷諾菸草公司(Reynolds),必須賠償長年抽菸、18年前因肺癌過世者的遺孀236億美元,創下該州判給單一原告懲罰性損害賠償金的最高紀錄,判決結果使這樁2008年纏訟至今的案件暫時告一段落。 

從「雷諾菸草案」看國內黑心餿水油案,黑心油有多好賺?警方發現以全統為品牌強冠企業,過去1年以每公斤20至23元向黑心油主嫌郭烈成收購加工餿水油20萬公斤,郭賣出後得手400萬元,但警方認為他保留甚多,不只此數。

至於強冠企業,今年財報1000多萬,檢警發現負責國內油品採購的57歲副總戴啟川涉案甚深,他明知郭烈成經營地下油行還向他採購,不知多少人因此吃下黑心油,明知故犯已觸犯刑法詐欺罪。

檢警實地訪價發現,18公升豬油,全統賣800多元,同等級正義、新味香定價各是900多與800多元;如果是酥炸油,美食家賣740元,全統640元,其實差距不多,但以混充劣質油來看,低成本售高價,根本是黑心錢。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偵三隊副隊長趙副丞表示,郭烈成涉嫌以每公升12至20元向專門回收廢油的順德企業或自己開車到自助餐、餐廳收購餿水,再熬煉成餿水油,強冠再以每公斤35至50元成本製作成香豬油等油品在賣場上架牟暴利。

員警描述,郭烈成燃煮過程全以大鍋爐調油,環境髒亂、看起來噁心、驚悚,搜證、採樣令人頭皮發麻。

屏東縣衛生局指出,民國99年曾接獲民眾檢舉,指郭烈成將回收餿水油並摻混再製,當時曾派員至現場稽查,不過僅查到他將餿水油賣給飼料廠,沒有賣到食品廠,稽查員針對出貨單前往下游核對,飼料廠也坦承訂購,由於未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當年沒有裁罰動作。

不過這次衛生局人員配合檢察官再度前往郭烈成在竹田地下油廠搜索,4年前煉油工具完全相同,製品卻從給豬吃飼料,多了賣給人吃的食用油。

99年接獲民眾檢舉時,屏東縣衛生局人員,如果用心一點,也許今天就不會發生黑心油事件,強冠企業使用餿水油製造香豬油產品被網友大罵黑心:「賺沒良心的錢,怎麼用得安心?」強冠企業惡質企業竟獲ISO認證,我們不禁懷疑,到底有沒有政府?此事件顯示,黑心商人只會「擇機」,而不會「絕跡」,必須嚴正以對!

原本以為,過去的大統黑心油事件會讓有心人知所警惕,但現又爆發黑心餿水油事件,顯示鋌而走險者從未缺席,只是在等待時機;猶記黑心油事件爆發之初,學者專家總結經驗,建議要「三管齊下」,包括:修法讓一般食品比照藥品,必須於上市前事先審查;建立民眾舉發獎勵機制;以及加強平日稽查。但相當無奈,知易行難,油事件仍層出不窮,筆者認為跟罰則過輕有絕對關係,建議應該修法加重罰則,有效遏阻類似事件再度出現。

政府的軟弱無能,放任類似的黑心油事件一再出現,幾乎也快要讓老百姓以為,政府也是「黑心政府」;對付黑心油的廠商,只剩一招最有效,不是苦口婆心的道德訴求,而是加重刑責和罰金。

台灣的經濟快要被這一群狼心狗肺的奸商搞垮了,政府無能,百姓只好自力圖強,聯合多數受害者告發不肖廠商,類似「雷諾菸草案」的天價賠償,才能有效遏阻類似事件再度出現。(作者為高雄市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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