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6年,油電混合車享受國庫多達新台幣107.5億元鉅額減稅利益,九成集中在國外高價豪華進口車上,僅LEXUS一家即獨占66億元的減稅優惠。鼓勵節能車的減稅政策,出現獨厚進口車的結果,立委喊卡,財政部同意研議。經濟部則表示,可以檢討,但不能「一刀切」取消優惠。
立法委員孫大千22日指出,過去6年來,政府對電動車輛減半課徵貨物稅,LEXUS以及TOYOTA這兩大油電混合車品牌,合計享有減免的貨物稅多達92億餘元,占了近6年政府在電動車部分釋出107.5億元減稅利益的86.5%。減稅資源主要集中在「進口、高價」的油電混合車身上,背後的得利者多是外國車商與買得起豪華車的富人。
現行稅法規定,汽車的貨物稅依據汽缸排氣量課徵25%或30%的貨物稅,油電混合車等節能車,享有減半課稅的優惠。
財政部指出,依據經濟部等相關部會的意見,油電混合車具有節能、環保的功能,財政部才會將之視為電動車,並准其適用減半課徵貨物稅的優惠。
財政部政務次長吳當傑表示,財政部將與經濟部等相關部會進行研商,討論是否繼續給予油電混合車租稅優惠。
經濟部工業局則表示,贊同檢討油電混合車的租稅優惠,但不能「一刀切」取消優惠政策。工業局官員表示,油電混合車除了進口外,國內也有生產,有助於帶動相關產業鏈,及促進就業,盼不要全面取消。
(全文來源:http://news.rti.org.tw/news/detail/?recordId=145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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