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3日07:51

 

羅先生出示公文表示,政府遺漏徵收他的土地,又無法編列補償費用(紅框處)。

桃園平鎮地主的土地25年前被縣府徵收公用,卻因作業疏失,未完成徵收作業,土地早已公用,地主卻至今未收到徵收款。

今日出版的《蘋果》報導,桃園羅先生表示,2001年辦理繼承父親遺產時,發現一塊140坪的土地,在1989年縣府辦理拓寬工程用地時被徵收,卻未取得土地徵收款。經多次反映,縣府竟稱達舉債上限、財源拮据,無法編列補償款,讓地主傻眼。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表示,因地籍圖標示錯誤才遺漏徵收,地主可透過容積移轉等方式取得補償。(方翊倩/綜合報導)

資料來源: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recommend/20141023/492864/25%E5%B9%B4%E5%89%8D%E8%A2%AB%E5%BE%B5%E5%9C%B0%E3%80%80%E8%87%B3%E4%BB%8A%E8%B2%BB%E7%94%A8%E6%B2%92%E6%94%B6%E5%88%B0%E4%B8%80%E6%AF%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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