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譁然 昨忙分案
〔記者張文川、楊國文、金仁晧、李欣芳/綜合報導〕許姓男子性侵同居女友女兒518次,殺人滅口竟躲過死刑,所涉性侵案也全部「不算」,高檢署昨天表示,許男100年9月14日的性侵犯行已發交士林地檢署另案偵辦,並非全部無罪確定;至於殺人罪改判無期,將會上訴。
高檢署下令究責
高檢署指出,今年3月間就把撤銷性侵的判決書送士檢,但針對有衛生紙團明確性侵證據的第518次性侵(914案),士檢卻未分案;士檢襄閱主任檢察官蘇佩鈺昨天說,已調出卷宗,即刻分案偵辦,並調查有無人為疏失之責。
死者父:想到就無法睡
對於許男逃過死刑,被害人小君(化名)生父王男昨心痛表示「無法接受」,晚上只要想到女兒慘死就無法入睡,「像這種喪盡天良的惡徒,應該判死刑!」他斷言,許男若判無期徒刑確定,將來獲假釋,一定會有人再受害。
王男已搬離新北市三芝區案發現場,該處原本是他與女兒居所,昨重回傷心地,眼眶泛紅。
王男說,當初許男闖進家中,用力踹破女兒房門,以鋼絲行凶,「他真的是罪大惡極」,王男表示,許從沒向他道歉,毫無悔意。他說,3年來,每次到庭旁聽法官詢問許犯案過程,就刺痛他的心,非常難過。
監委高鳳仙昨申請自動調查本案,將了解各機關對於性侵害被害人的人權維護及安全保護是否存有缺失,司法及警察人員辦理性侵害案件有何困境、違失。
(全文來源: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3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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