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6日 12:13集團連線報導
太平洋崇光百貨公司(SOGO)經營權12年來最大翻盤,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合議庭26日判決原SOGO創辦人太設集團總裁章民強勝訴,被告李恆隆及律師呂思家須將太流控有SOGO的6成股權信託物返還給章民強。對於此結果,李恆隆表示,將會提起上訴。
判決結果出爐,章民強立即對外發表聲明表達感謝法院還原SOGO經營權真相,章民強的委任律師莫詒文接受記者訪問時指出,此件判決結果,確認李恆隆無權和遠東集團徐旭東等進行相關交易。章民強才是太平洋崇光百貨(SOGO)的控股公司,即太平洋流通公司的主要股權所有人。
高院更二審審判長蕭艿菁,陪席法官黃豐澤及受命法官王永春等3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今天上午11點判決,被告李恆隆及呂思家應將章民強信託的股權返還章民強,這是SOGO經營權爭議12年來法院首次認定,章民強才是太流及SOGO的真正老板;本件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章民強的委任律師莫詒文在耹聽高院更二審合議庭宣判後,答覆記者求證指出,這個判決結果,確認李恆隆無權和遠東集團徐旭東等進行相關交易,章民強才是太平洋崇光百貨(SOGO)的控股公司,即太平洋流通公司的主要股權所有人。
太平洋建設集團裁章民強隨後發表聲明全文如下:
一、有關今日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就本人訴請「確認對李恒隆有太流公司60萬股份返還請求權存在」乙案,判決本人勝訴,本人歷經12餘年來的等待,終於盼得正義露出曙光!謹在此向12餘年來,持續支持太平洋建設集團及本人為太百(SOGO)公司經營權而努力的股東,以及長期關注太百公司經營權爭議的社會大眾致上萬分的感激及謝意!
二、本人及太平洋建設集團,12餘年來窮盡所有的司法程序,對當年巧取豪奪太百公司經營權之林華德、李恒隆、賴永吉等相關人等提起民、刑事訴訟,其間各項訴訟或因證據取得困難、或因司法的正義遭一時的矇蔽而未能竟其全功,然今司法的正義已然露出曙光,本人除向社會各界的關心表達誠摯地感謝之意以外,亦將持續為還原、以及將太百公司歸還予太設集團及關連企業的全體股東,俾維護太設集團及投資人應有之權益而努力。
太平洋建設集團總裁 章民強敬上
103.11.26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41126002909-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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