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呂清郎╱台北報導 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台新金控在彰銀董事改選失利後,除遞狀台北地方法院告官,11日再至赴監察院陳情,指財政部及部長張盛和違約、違法、瀆職。台新金總經理饒世湛強調,依財政部強調其承諾的「本次」改選只限標售持股後的第一次,但之後兩次改選還是有協商,代表當時的財政部長李述德有瀆職之嫌。
台新金昨由財務長林維俊與委任律師陳彥希陪同至監察院陳情,指控財政部違反2005年的約定,未協助台新金取得彰銀的經營權,甚至透過大舉徵求彰銀委託書取得經營權。陳彥希表示,財政部藉由徵求委託書的方式與民營企業爭奪彰銀經營權,可說是民主國家首例(惡例)。
陳彥希指出,財政部職責應是推動財政政策,不是與民營企業爭奪經營權,此舉已有違法、瀆職之嫌;且2005年公函已將彰銀經營權移轉給得標銀行,過去都沒問題,今年大動作搶經營權,應屬違約。
記者朱漢崙╱台北報導
財長張盛和11日透露,在彰銀改選前「雙吳會」進行時,他特別寫下「和平沒有輸家、戰爭沒有贏家」的字條給次長吳當傑,明白表示財部的談判立場,但台新金一直堅持只給公股一席一般董事,致使要在改選時對決,是最後不得已的作法。
(全文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E5%8F%B0%E6%96%B0%E9%87%91-%E5%BC%B5%E7%9B%9B%E5%92%8C%E6%B6%89%E7%80%86%E8%81%B7-215036669--financ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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