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房屋稅單將在近期發出。 圖/報系資料照
今年房屋稅單將在近期發出,北市房屋稅在前張金鶚副市長標榜的「居住正義」看板下,猛調房屋公告現值中的路段調整率、新屋每平方米造價,2014年 7月1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屋,因【構造標準單價】提高以及【路段調整率】提高,平均增加2.6倍以上,而對於以「使用執照」取得日做為稅收的日出條 款,無辜民眾在購買新屋同時,根本無法料到兩三年後交屋時,會因新增的法令而遭魚池之殃,多繳了數倍的房屋稅。
我認為台北市政府不合理的房屋稅改,有如前朝執事官員打個噴嚏,後朝政府任憑流感蔓延而不積極治療,其所借的理由是:【依法行事】,等明年屆滿三年再評估稅收的合理性。
針對台北市政府藉【依法行事】任憑不合理法令延宕三年,政府官員不諱言,擔憂修正不合理的法令後,每年稅收減少13億,到底我們政府是在行【居住正義】,還是只為【稅收增益】?
北市府不合理的房屋稅收本人提出三大質疑:
(1) 買新屋抽重稅,等於政府不鼓勵民眾買新屋,那何必再談【防災都更】?
北 市府在前年將房屋評定現值中的造價與路段調整率平均大幅調高至2.6倍以上,表面上對富人增稅,事實上連小康家庭買面積不大的新屋,都遭受魚池之殃。這樣 的法令修訂,無疑是警惕大家在台北市不要再買任何新屋?到底新屋何罪?政府應該說清楚講明白,更何況台北市政府以新屋使用執照發照日作為房屋稅改起迄日, 顯然非常不合理。將來,台北市三十五年以上老舊房屋逼近半數,台南地震災害後,台北市各方重視的都市更新,若無完整配套,將會更窒礙難行。
(2) 前朝施政瑕疵,後朝稱【依法行事】,無辜民眾也可依法提行政訴訟,要回不合理稅收
張 金鶚前副市長在卸任前,不顧各方反對與陳情,也不顧購屋型態與面積大小,將購買新屋民眾視為房價炒作元凶,引起非豪宅的購屋民眾通通遭殃,前朝政府打個大 噴嚏,引發後朝政府大流感,但後朝政府居然任憑流感盛行而不積極治療,反而說是【依法行事】,要等到明年屆滿三年再檢討。
台北市財政局長蘇 建榮說,若明年檢討,要按照核發建照時間為評定標準,預估有1萬1千戶受到影響,等於北市府每年短收房屋稅約13億元,粗估一間房子使用約50年,恐將少 收650億元。政府不當的稅收修正,卻解釋為稅收將大幅縮水,可見政府關心的是稅收,居住是否正義,而是稅收會不會大幅減少。我們呼籲,若有因購買新屋而 遭受無妄之災的民眾,除了應爭取稅法的修正以外,並得提出對台北市政府的行政訴訟,將政府超收的稅收歸還於民。
(3) 請政府解釋,房屋稅調整的路段調整率,是否與地價增值有關?是否重覆增稅?
我 們的房屋稅基課稅現值=核定造價單價 ×(1-折舊率 × 經歷年數) × 地段調整率 × 面積。既然地價稅明訂有因地段增值,得調整每年的地價持有稅,那為何房屋稅的評定現值,還要有因路段增值的【地段調整率】?顯然是一頭羊剝了兩層皮,重覆 增稅極為明顯,而過去核定的造價偏低固然屬實,若要調整也是要全盤考慮,而不是只針對新屋大幅調整,其他一年到五年屋齡的房屋稅與新屋的房屋稅就會差距好 幾倍,不但未盡公平,也不符合比例原則。
北市財政局長蘇建榮說,「房屋構造標準單價」是指房屋造價成本,房屋稅條例規定,取得使用執照才開 始課稅;建商拿到建照時因房屋還沒蓋好,無法得知其價值,若依此為標準,恐怕還有可討論之處。我質疑,政府真能在每棟房屋建造完成後,個別評估造價成本再 去分訂出造價單價標準?這顯然是台北市政府守著既得稅收不放的推托之詞。
台灣的房屋持有稅偏低是事實,但稅改的目的要公平,追根究底,台灣 的房屋持有稅要重新全面檢討,最終一定要房地合一課稅,只有一套【房地稅】,再依據自住非自住對象、建造屋齡新舊與持有年限長短比例,訂定課稅標準,才能 一勞永逸,至於已經訂定的不合理標準,台北市政府應儘速及時修正,不要假藉【居住的正義】,其實,只是為了【稅收的增益】,否則,若各縣市如法炮製,惡性 的變項增稅,影響後果將會不堪設想。
聯合新聞網
http://house.udn.com/house/story/5920/1549387-%E5%8C%97%E5%B8%82%E4%B8%8D%E5%90%88%E7%90%86%E6%88%BF%E5%B1%8B%E7%A8%85%EF%BC%8C%E6%9D%8E%E5%90%8C%E6%A6%AE%EF%BC%9A%E6%98%AF%E7%82%BA%E3%80%90%E5%B1%85%E4%BD%8F%E6%AD%A3%E7%BE%A9%E3%80%91%EF%BC%8C%E9%82%84%E6%98%AF%E7%82%BA%E3%80%90%E7%A8%85%E6%94%B6%E5%A2%9E%E7%9B%8A%E3%80%91%EF%BC%9F
(本篇著作及新聞,若有侵犯您的權益,請留言或通知我們。我們會立即刪除,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