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仲裁人暨專利師陳逸南(中)美國聯邦註冊專利律師田蒙潔。(右)動腦雜誌發行人吳進生。
【文/張琳】
仲裁人暨專利師陳逸南:發生在2006年的國科會「南科減震案」,謝清志博士等學者專家,經過了六年才確定判決無罪定讞,其間對於當事人的傷害及律師費用的支出,相當驚人。謝博士夫人曾說,她為了捍衛夫婿清白,賣房子來打官司還不夠。事後控告濫行起訴的檢察官,結果是告不成?!又如太極門案控告侯寬仁檢察官,也是相同的結果。依現行刑法第125條及刑事訴訟法第319條規定,以及最高法院的見解,被害的人民想要控告濫行起訴的檢察官,無法律途徑可走。他鼓勵太極門,要繼續堅持下去,也期待看到最好的結果,撤銷違法稅單。
田蒙潔律師:以新制度經濟學來談太極門案,造假的起訴書就是制度上的供需失衡,制度供給沒辦法滿足人民的需求。太極門案集假案整肅、捏造證據、羅織罪名於一身,大眾掌握不到正確資訊,都被檢察官掌控,造成資訊不對等,導致本應捍衛人民的司法系統卻成為制度經濟的交易成本。太極門案絕非欠缺資訊、制度失衡的唯一受害者,只是冰山一角。
動腦雜誌發行人吳進生:人民在行政法院的稅務訴訟只有6.11%的勝訴率,93.89%敗訴率,敗訴率多高就代表人民的痛苦有多高,可見稅災戶多嚴重!太極門這二十年來受的苦難是試煉,像黃金入火爐越煉越精純。台灣最大的危險,就是全國上下沒有危險意識。解決問題要從政務官謙卑負責開始,負責任是落實危險意識,謙卑的開始,國稅局更是如此!新的「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21條第4項「作成撤銷或變更裁判之日起逾十五年未能確定其應納稅額者…」才能撤銷稅單,不溯及既往,也就是實施新法之日開始,國稅局侵害人權才算數,但昨天以前,國稅局對人民侵害人權的不公義,是不算數的,政府用公權力侵害人權可以不追究嗎?公務人員是人民的公僕,政府的權力來自於人民,現在人民大聲告訴政府及公務人員,人民要追究,請重修新法並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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