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儲蓄法制有害經濟(林騰鷂)
行政院主計總處甫完成的預測指出,今年儲蓄率為34.5%,投資率為20.4%,導致超額儲蓄率高達14.1%,超額儲蓄金額也將升至2.55兆元的歷年最高,由於超額儲蓄率連續5年均超過1成,超額儲蓄金額累計過去5年已達10兆元,主計總處官員表示,這些儲蓄如果沒有引導到民間投資,最終可能會推升房價、股價,對經濟帶來衝擊!
獎勵規定不合時宜
根據上述資訊,我國去年投資率為20.2%,雖較前年的20%略高,但今年預測僅有20.4%,將創近7年最低,此不只遠低於民國80年代平均27%的投資率,且均低於韓國29.1%、新加坡25.5%、香港22.6%,以致近年來,我國的投資率一直居四小龍之末。
面對此一經濟情勢,行政院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表示,政府了解這一困境,未來將採擴張型財政政策,落實「五加二」產業政策及前瞻基礎建設,以激勵民間投資,而在不考慮特別預算下,估計今年至少會再增加500億元投資。不過這些都是經建官僚過去重財政、經建的舊思維,缺乏法制改造的新觀念,對促進經濟成長恐難有立竿見影效果!
要增加投資動能,進而促進經濟成長,可先檢討並迅速改正的是,非常不義的儲蓄法制。那就是《所得稅法》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目,27萬元儲蓄所得扣除免計稅額之規定。因為這是一個早已不合時宜的獎勵儲蓄法制規定!由於民國50年代國內儲蓄及經濟發展資金不足,為加速國內自籌經建資金,乃制定此一獎勵儲蓄法制。不過,由於時移事遷,在今日超額儲蓄金額已破表的情況下,必須迅速改正此一不義的獎勵儲蓄法制!
特別是,在當前低利率環境下,利息要達到27萬元,約要有2700萬元的存款,但有這麼多存款的人,已算是高所得,若還可扣抵免稅,則相對於那些勞力者只有12.8萬元之薪資扣除額及勞心者只有18萬元之稿費扣除額,可扣抵免稅,則此不要勞心、勞力,只要有資金,存款利息高達27萬元,還可扣抵免稅之獎勵儲蓄規定,是非常的突兀而不義!
增加稅收促進消費
此外,根據財政部綜合規劃司在去年10月4日之更新報告,至2016年3月底,所得稅減免項目,就有111項,推估2017年所得稅重大減免項目,在個人綜合所得稅部分,金額最大項為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減少的稅收約336億元。因此,立法院若能立即將上述規定廢止,就可讓更多有錢的人繳稅,馬上增加政府336億元之稅收,此不只使政府有較多的投資動能,並可大幅降低超額儲蓄率,提高社會的消費意願,而使經濟獲得提振,並使社會的租稅公平正義獲得守護!
律師、經濟法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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