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醒報記者陳彥驊、蒲孝如台北報導】「未來司法官考試將要求應試者有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考選部部長董保城4日受邀參加安永圓方國際法律事務所開幕典禮時表示,我國司法官平均年齡過低,在欠缺人生經歷的情形下,判決結果往往不符社會觀感。董保城說,有過工作經驗的司法官,較能了解社會現狀,因此考取資格將會考量工作經驗。
為改善司法官年齡過低的情形,考選部日前已向考試院提出司法官考試制度的修正辦法。董保城引用數據並擔憂的表示,2011年以來所錄取的司法官,平均年齡21至25歲的年輕人們占了52%,他指出,雖然年齡並不能代表工作能力,但仍讓這些司法官較欠缺人生經歷,因此常造成判決與人民、社會觀感有衝突的情形發生。
今年度起,律師考試將增列包括《智慧財產權》、「《勞動法》與《社會法》」、《財稅法》及「《海商法》與《海洋法》」等4個科目,考生需選擇其中1科來應試。而為了確保司法官能與社會有所接觸,考選部修正考取辦法,未來若要報考司法官,除了需具備律師證照外,還得有3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再經筆試3科、1次口試後,才能進入司法界服務。
董保城隨後說,工作經驗並不侷限於與法律相關、任何工作經驗皆可,如此修正考制除了讓學生們能真正學以致用外,也可使不同大學培養各領域的法律人才。董保城舉例,如海洋大學就能培養精通《海商法》、《海洋法》的人才,且多元的發展除了有助學子們的生涯發展外,也可以符合社會各領域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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