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盛和。(本報系資料照片 姚志平攝)

張盛和。(本報系資料照片 姚志平攝)

財政部長張盛和日前赴立法院報告「中央政府債務改善計畫落實執行情形」時表示,近年政府推動的財政健全方案已具初步成效,至於外界最關心的債務改善情況,預估今年底中央政府債務餘額占前三年度平均名目GDP比率將降至36.2%,距離法定債限40.6%仍有4.4%的融資空間。

長期關心政府債務的人可能記得,中央政府債務餘額占GDP比率早在十年前,也就是民國93年初時已達39.1%,何以政府年年舉債,其間還歷經五年五千億、四年五千億等至少六次特別預算案,舉債總數逾兆元,結果這個債務餘額占GDP比率竟不升反降,政府到底施了什麼神奇的魔法,難道是政府還清了部份債務嗎?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政府近年來雖致力於財政健全,但在外界意見紛紜下,步履蹣跚,收效甚微,政府預算依舊年年入不敷出,非舉債無以度日,哪來閒錢還債。那麼債務比率何以會下降?有人又會想到,那一定是GDP快速成長稀釋了這項債務比率。這話聽起來有幾分道理,但十年來我們經濟除了少數幾年差強人意,GDP成長極為有限,光靠成長不太可能稀釋這個債務比率。

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讓我們的債務比率不升反降?答案會令外界有些意外。真正原因在於十年來,我們國民所得統計進行了三次改版,這三次改版分別發生在民國94年、98年及103年,三次改版讓GDP的規模增胖許多,政府債務占GDP比率幾經稀釋,自然是不升反降,融資空間也就扶搖直上了。

多數人一定會好奇,GDP改版之後真有這麼大的變化嗎?我們稍微回顧一下這三次改版,94年首次改版重點是將企業購買軟體支出、金融中介服務費改列民間投資、民間消費,這兩類支出原來不計入GDP,經改版回溯修正後,讓GDP一年的規模擴大四、五千億元;98年二次改版,參照歐美將央行產值改依成本法編算,同時把自有品牌的無煙囪企業改列製造業,改版回溯修正後,GDP彈指之間又擴大三千餘億元。另外,鑒於近年各國參照2008年聯合國的國民經濟會計編算準則,將企業研發改列民間投資,去年底我國三度改版採納此一新定義,這一改變又讓台灣一年GDP規模擴大逾六千億元。

多數時候我們不太關心總體指標的編算方式,只想知道數據的變化,因此少有人注意到十年來GDP內涵已出現翻天覆地的改變,至於改版前後的GDP相差逾兆元,恐怕知道的人也不多。以93年為例,當年編算的數字僅10.2兆元,歷經三次改版,如今已上修至11.6兆元;再以91年為例,歷三次改版也讓GDP由原來9.7兆元上修至10.7兆元。

由此可知,我們政府債務餘額占GDP比率之所以離《公債法》的法定上限愈來愈遠,並非政府債務管控的功力了得,也不是政府財政結構出現什麼神奇的改善,而是拜GDP三次改版之賜。以民國93年為例,這一年原編各級政府債務占GDP比率已達39.1%,經94年國民所得統計改版後降至36.0%,98年二度改版後續降至34.1%,去年三度改版後已降至33.3%。這一神奇的變化,說穿了,只是搭上國民所得統計改版的順風車而已,若以為這是政府債務改善計畫獲得了什麼偉大的成就,那實在是一場誤會。

我們之所以不厭其煩地敘述這些陳年往事,目的在提醒國人及決策當局,我們的財政如今依舊是困難重重、危機重重。近年即使努力的釋股、賣地籌措財源,每年還得舉債二、三千億元,遑論還有隱藏在上百個特種基金裡的債務,此外還有軍公教退休金、勞保、公保等潛藏負債,據主計總處估計截至去年六月底已高達17兆元,我們的債務壓力遠遠高於表面的數字。三次國民所得統計的改版雖然讓融資空間擴大,公債比率下滑,但這只是帳面上好看而已,若為政者不知開源節流,務實推動稅制改革,舉債空間的擴大反而是災難的開始。

古典經濟學家說:「國家不消滅公債,公債必將消滅國家。」歐債危機之前,沒有人把這句話當真,但如今大家已見識到政府債務如何拖垮一個國家。對於財政部張部長這些年老臣謀國,孜孜矻矻推動中央政府債務改善計畫,我們給予高度肯定,但財政改革經緯萬端,復以今年又逢總統選舉年,相信未來半年各種光怪陸離的減稅、社福措施又將紛紛出籠,張部長務須堅持信念力擋之、力斥之,否則財政健全方案又將前功盡棄,而政府債務不出數年必將升逾法定債限,是時公債消滅國家的悲劇難保不會在台灣上演。

我們認為,財政健全不能只求帳面的安穩,必須有實際作為。過去十年拜GDP三次改版所創造的債務改善成效,那只是帳面的安穩,只是歷史的巧合,未來很難再有第四次,而當局也不該心存僥倖,靠GDP改版來緩解債務壓力。揚湯止沸只是一時的,若不儘速尋求釜底抽薪之策,希臘的今天不久就會成為台灣的明天。

(本篇著作及新聞,若有侵犯您的權益,請留言或通知我們。我們會立即刪除,謝謝。)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的頭像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