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偵辦兆豐銀違反美方反洗錢法案,去年底偵結並依違反金控法等罪,起訴在押的兆豐金前董事長蔡友才、兆豐金前主秘王起梆、兆豐銀紐約分行經理黃士明等人;針對DFS指控兆豐銀洗錢的其中一部分,有關美國通匯銀行與兆豐銀紐約分行匯款交易部分,101年至103年間總筆數共17033筆,檢方今天公布初步調查結果,認為此部分查無不法。
去年11月3日,行政院「兆豐銀行遭美裁罰案督導小組第9次會議」公布,101年至103年間,兆豐銀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地區二分行,匯款交易資料總筆數達17033筆;此部分北檢查無不法,今天對外公布初步調查結果。
101年1月至3月間,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NYDFS)對兆豐銀紐約分行進行業務檢查,發現該行於101年至103年間,與巴拿馬分行有頻繁的異常交易,金額約達115億美元,其中有174筆可疑交易;包括有不少來自巴拿馬分行被退回鉅款的帳戶仍持續匯款,還出現匯款帳戶與收款帳戶所有者相同的情況,NYDFS要求兆豐銀紐約分行提供可疑交易帳戶的資料,該分行沒照辦而遭重罰。
本文轉載自:自由時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04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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