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三度被判處死刑的凶手謝依涵, 最高法院日昨維持更二審判決,認定謝女再犯風險不高, 給予最長期的監禁輔導、教化,可改過遷善重返社會, 判決謝依涵無期徒刑確定。死者家屬氣憤哽咽痛批判決不當。
「法網恢恢」如何遏止作奸犯科的惡行者? 社會大眾如何安心過生活?「法律」具有一體兩面雙重意義, 將兇惡之徒繩之以法,再者保障保護循規蹈矩之守法百姓。 然法律是死的,法官是活的, 任何案件經過法官手裡是生死皆在一念迴旋之間, 謝案最高法院法官認為有輔導教化遷善可能全憑法官自由心證, 難保他日不再危害社會,家屬氣憤、民眾無法接受實是人之常情!
國際廢死趨勢加上兩公約制約下,法官不敢輕易判死, 通常會請第三方如心理學家,協助判定這些死刑犯是否可教化, 只是獲判免死的死刑犯越來越多,對受害家屬來說恐怕是二度傷害。 只是殺人犯一再判定可教化,輕輕放過,台灣人民能接受嗎?
然而冤案冤獄不應死的,卻在「枉法裁判」中犧牲寶貴的性命! 台灣司法無法贏得人民信賴並非空穴來風? 士兵江國慶涉嫌殺女童命案,遭到刑求認罪而冤死, 就是活生生惡質司法判例!輕易草菅人命令人扼腕心痛!再看「 苗栗大埔案」縣府動手強拆徵收民宅, 背後就是有法院無良法官背書,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王茂修、 劉錫賢、林秋華當時合議裁定為「不必暫停」執行, 以合法方式告訴苗栗縣府,你們可以把握「天賜良機」大力拆, 不用怕,有法院當你們的靠山。造成60歲的「張藥房老闆」 受到嚴重打擊,發生在大埔橋下排水溝溺斃悲劇!
無良的法官若沒有淘汰機制,惡法惡風依然存在,法官是終身職, 然而的恐龍法官依然沒有退場機制, 近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三位法官因漠視證據、 枉法裁判而被人民按鈴申告,曾是造成「苗栗大埔案」的恐龍法官, 如今又做出眾人撻伐之判決;司改國是會議還在進行,「司法正義」 人民還得等多久才能實現?
本文轉載自:YAHOO 新聞
https://tw.news.yahoo.com/%E7%B6%B2%E5%8F%8B%E8%A7%80%E9%BB%9E-%E5%8F%B8%E6%B3%95%E6%AD%A3%E7%BE%A9-%E4%BA%BA%E6%B0%91%E9%82%84%E8%A6%81%E7%AD%89%E5%A4%9A%E4%B9%85-045455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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