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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晚報 記者楊美玲
財政部的委託研究報告,主張將遺贈稅率從比例稅制改採累進稅制,並將現行總遺產稅制改成分遺產稅制;勤業眾信稅務部會計師陳建宏認為,改採累進稅制將使有錢人適用最高稅率,可達到租稅公平,財富重分配之效果;但改分遺產稅制,將使得富人只要多生小孩就有節稅效果,有失社會公平,恐被視成為富人量身訂制的稅改。
陳建宏表示,若將現行比例稅制改成二或三級累進稅制,並拉高稅率至15%或20%,是可行的,將可縮短國內貧富差距;由於遺產稅有所得稅的輔助效果,因此若將現行單一稅率改成依稅率級距來課稅,富人將會適用到最高課稅級距,相對的,也會有較多人提前規畫遺產分配;但若課稅級距差異不大,避稅誘因也會減少。
另外,對於提高遺產稅及贈與稅課稅起徵免稅額,陳建宏說,對富人來說,影響不大,遺產稅免稅額提高至1500萬元與贈與稅免稅額增加到250萬元,僅是杯水車薪;但對一般平凡大眾而言,一年贈與稅就可減3萬多元,遺產稅則可少十幾萬元,可說是小確幸。
至於將現行總遺產稅制改成為分遺產稅制,陳建宏指出,正反兩面都有其論述,由於台灣人口少子化已是國安問題,若新政府是基於鼓勵生產及改善人口結構的考量,推動分遺產稅制,從人口角度來看,等於是變相鼓助有錢人多生子;但若從課稅角度來看,一般大眾本來遺產就不多,減稅效果不大,但有錢人只要多生小孩就可達到節稅效果,恐會被視成是為富人量身訂制的稅制,有失社會公平性。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1621668-%E6%9C%83%E8%A8%88%E5%B8%AB%EF%BC%9A%E7%B4%AF%E9%80%B2%E7%A8%85%E5%88%B6%E9%81%94%E7%A7%9F%E7%A8%85%E5%85%AC%E5%B9%B3-%E5%88%86%E9%81%BA%E7%94%A2%E7%A8%85%E5%88%B6%E6%9C%89%E5%88%A9%E5%AF%8C%E4%BA%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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