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裝費能抵稅 吳宗憲:藝人更敢投資自己
2017/02/09 17:14
名模林若亞成功抗稅,「薪資扣除額」的上限可望解除,2005年林若亞以「執行業務所得」報稅,列舉治裝成本,最後只申報30多萬,卻遭到國稅局追稅,事後大法官認定是國稅局違憲,常被國稅局盯上的吳宗憲,也說釋憲後能調整的話,希望能給藝人多點優惠。
身休閒打扮,吳宗憲跟一群藝人朋友齊聚幫潘若迪站台,話鋒一轉馬上搭上時事話題。
藝人吳宗憲:「那個誰沒來啊?」
藝人潘若迪:「小禎還在路上。」
藝人吳宗憲:「沒有林若亞她現在是我們藝能界的英雄耶!」
會說是英雄,就是因為,林若亞成功抗稅,可望解除「薪資扣除額」上限。2005年林若亞收入100多萬,她以「執行業務所得」報稅,列舉近70萬的治裝成本費用,最後所得申報32萬多,但卻遭到國稅局追稅,說她的收入是「薪資所得」要全額申報,特別扣除額最多只能扣除7萬5,讓林若亞不滿 101年提起行政訴訟,事隔5年後,大法官會議,認定薪資所得不能列舉扣除的法令違憲,限期2年內修正。
承審法錢建榮:「實際上我(林若亞)所有費用,都花在治裝 花在其他的必要費用,那些經紀公司是不會幫我(林若亞)出的。」
藝人吳宗憲:「三折肱而成良醫,百病成良醫,繳稅繳到已經聰明了,應該要釋憲釋憲之後如果可以調整的話,給我們藝人朋友一點好的優惠。」
過去吳宗憲常因為繳稅問題被國稅局給盯上,這次林若亞成功抗稅,讓藝人更敢花錢經營自己。
吳宗憲:「藝人他的表演所產生的成本,你必須要讓人去扣服裝、化妝、治裝,這些東西對藝人來講是必要的。」
有了林若亞抗稅成功的例子,不只可以造福全國受薪階級,藝人也成為減稅的受惠者。
本篇出自:http://news.tvbs.com.tw/entertainment/7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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