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放寬 4000萬以下持6年免稅  

財政部長張盛和今(12)日召開新春記者會,公佈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方案。為防堵假外資的逃稅漏洞,在台購置不動產的非居住者及公司法人,房地合一稅將採分離課稅,單一稅率30%,高於國人及營利事業的17%稅率,不讓投機客有化身假外資的誘因,在台繼續炒房、囤房。

 

財政部表示,房地合一稅比照奢侈稅課稅範圍,自然人或法人自105年1月1日起取得並持有超過2年的不動產,出售時按課稅所得一律採17%稅率課稅,但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者,則以30%稅率加重課徵。

 

在自用住宅免稅優惠方面,為符合國情,放寬為名下有多戶房產的多房族,其實際居住的房屋出售時,也能同樣享有免稅優惠;同時,設定排富門檻,出售總價在4000萬元以下者,才能適用免稅優惠。

 

至於自用住宅的定義,需符合的條件包括:一、本人、配偶與未成年子女在自用住宅設籍達六年;二、自住宅出售前,不得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三、六年內以1次為限。

 

財政部也採納巢運等團體的建議,對於買進後2年內出售的不動產交易,則無法享有免稅,其差別稅率則提高至30%來加重課稅,以取代即將退場的奢侈稅,以抑制短期炒作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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