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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力推老屋重建獎勵條例,估可帶動2.7兆營建商機。圖為台北巿老舊社區。沈君帆攝

【曾盈瑜、黃信維、詹  宜軒╱台北報導】

為加速危樓及老屋重建,行政院提出《老舊建築物重建獎勵條例》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初審。內政部長葉俊榮說,全國30年以上建築約384萬戶,其中屬4、5層樓者約86萬戶、約8.6萬棟,依公有建物耐震檢測經驗推估,約3.4萬棟耐震係數不足。葉說,希望提供政策誘因加速重建,以每棟營造成本8千萬元計,3.4萬棟房屋營建產值超過2兆7200億元。

為落實總統蔡英文居住正義政策,行政院去年底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經過評估須拆除重建的30年以上老屋或如海砂屋等危險建築物,可享1.4倍基準容積或1.15倍原建築容積獎勵及建蔽率獎勵,並享有2年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半優惠,房屋稅優惠可享至房屋脫手為止。 

 

4成舊屋恐不耐震

 

葉俊榮表示,有些希望改建老舊房屋的民眾,土地面積可能不符合都更基地單元一千平方公尺規定,或都更委員會審議過程很久,導致卡住無法進行。全台約有45%的房屋屋齡超過30年,他擔心若有7級以上的地震發生在北部都會區,恐會發生重大災情,這個法案就是為了回應此問題,加速老屋重建。
但藍委曾銘宗擔心,草案雖提供容積率與建蔽率優惠、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等誘因,但一般傳統公寓戶數多、產權複雜,難符合「全體所有權人同意」要件,反而讓囤屋族、大地主藉機大量獲利。
藍委黃昭順則批此法是「都更太上皇」,明顯圖利財團。葉俊榮對此強調,修法未針對特定個案,大地主若真的要,循都更路徑可得到更多,會繼續對外說明政策。 

非精華區難獲利

綠委林淑芬則質疑內政部提出的獎勵誘因,她以蘆洲的老舊公寓為例,在沒容積管制以前所蓋的老屋,加蓋頂樓之後,容積率是400%,但蘆洲現在的法定容積率是200%,就算修法通過,讓這些老屋有1.4倍的容積獎勵,也比不上改建前的容積,這樣何來誘因?
筑丰興業開發部協理沈振興也表示,以一般5層樓公寓為例,原使用容積率是300%,而現今住三用地容積率為225%,即便透過該法拿到足額容積獎勵1.4倍,容積率也僅有315%,「住戶若還要一坪換一坪,建商便僅存15%的空間作為利潤,估算下來,如果不是高房價地段,根本沒有利潤可圖。」 

下周將開公聽會

葉俊榮則說,修法過程中,有些人會覺得誘因不夠多、有些人又擔心誘因太多,他覺得最重要的是法令內容要明確。因朝野意見不一,內政委員會下周將開公聽會,聽取各方意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70302/37568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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