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會議針對滯納金「再加徵利息」認定違憲,財政部賦稅署署長李慶華昨(24)日表示,大法官這個解釋函只針對「遺贈稅」,財政部已立即行文各地國稅局和行政執行署,就手邊正處理的遺贈稅欠稅及還未執行案件,依大法官解釋意旨來辦理,不得再就滯納金部分加徵利息。
至於包括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菸酒稅,都有類似規定,李慶華說,賦稅署會和法制處討論,針對其他稅法「依大法官解釋函的意旨」一併檢討修正。但大法官解釋函只針對遺贈稅,因此,若其他課稅項目也要比照,必須要修法或重新發布解釋令。
會計師則指出,由於大法官會議解釋,針對滯納金加徵利息違憲部分,是「立即失效」,若正在訴願中、有滯納金加徵利息的遺贈稅個案,會直接失效,若有此問題且還在繳稅期限內,可以趕快去爭取。
聯合新聞網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230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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