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下震驚社會的八里雙屍命案,三度被判處死刑的凶手謝依涵, 最高法院日昨維持更二審判決,認定謝女再犯風險不高, 給予最長期的監禁輔導、教化,可改過遷善重返社會, 判決謝依涵無期徒刑確定。死者家屬氣憤哽咽痛批判決不當。
「法網恢恢」如何遏止作奸犯科的惡行者? 社會大眾如何安心過生活?「法律」具有一體兩面雙重意義, 將兇惡之徒繩之以法,再者保障保護循規蹈矩之守法百姓。 然法律是死的,法官是活的, 任何案件經過法官手裡是生死皆在一念迴旋之間, 謝案最高法院法官認為有輔導教化遷善可能全憑法官自由心證, 難保他日不再危害社會,家屬氣憤、民眾無法接受實是人之常情!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司改國是會議第2分組今天開會討論「終審法院成員、員額及選任程序改革」,投票決議將現有的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一共94名法官,大幅度減為21人,其中最高法院法官人數將減為14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減為7人,待相關配套修法完成後,司法院須於5年內落實終審法院員額精簡措施。此外,該組也決議,未來終審法院法官的人選,將由司法院長提名3倍人選(63人),再由遴選委員會選出2倍人選(42人),然後報請總統決定誰是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終審法官若改由總統任命,且為特任官,沒有任期限制,反而是讓總統藉由人事任命權,讓政治介入司法。(圖/視覺中國CFP)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打著司法「改革」旗幟的官方「司改會」(據悉,民間「司改會」將登場),硬是提出「反動」透頂的一條法案,意圖扼殺新聞的第四權。這項提案由委員林照真領銜,姚崇略、王婉瑜及張文貞共同具名,針對的是「尚在偵查或審判之訴訟案件」,修法「嚴禁」廣播、頻道、網路「評論」。乖乖隆地咚,什麼時候「司法改革」不改司法,反要革「媒體」的命?
這還不是大問題。最可笑的是,這四位小將提出的母法依據是「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二條,馬上被打臉,NCC處長謝煥乾當場表示,此法是戒嚴體制的待廢法條。不只如此,戒嚴惡法「出版法」第三十三條同樣禁止平面媒體「不得評論」,「出版法」早已廢除。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莊勝榮/律師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台大法學教授林鈺雄今(12)日參加司改國是會後指出,司改國是會決議是「諮詢」性質,還是對國會與司法機關有拘束力?至今不明,他認為司改國是會議沒有法律授權,決議若要拘束立法院、司法院,恐成為太上皇機構,在司改國是會定位未釐清前,他將退席,林鈺雄並指國是會議議題零散、決議矛盾,民進黨政府若想藉此形成司法政策,如意算盤打錯了。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7-04-08
一審以「情堪憫恕」減刑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竹古姓男子將中度智能障礙的小玲(化名)帶到旅社性侵,古男否認犯行,一審判決前才認罪,但只賠付被害人四萬元就停止支付和解金,新竹地院竟以刑法第五十九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將法定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乘機性交罪,輕判一年八個月,且緩刑四年,連一天牢都不必蹲。高等法院斥責古男無悔意,並認定一審以古男和被害人和解、承認犯行,就以「情堪憫恕」減刑,是誤用刑法減刑規定,昨改判三年四個月;可上訴。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南韓史上第一位遭到彈劾的總統,朴槿惠被解除了總統職務。閨蜜干政醜聞致使民眾百萬人連續數週上街頭,在韓國沒有意識型態的問題,只有公平正義的問題。一個真相的追究,整個過程需要程序正義。韓國憲法法庭根據資料判定,八位大法官同意一致通過彈劾罷免朴槿惠。看看南韓想想台灣!台灣的司法都只辦弱勢不辦強勢?憲法法院在韓國是除了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個力量,扮演一個仲裁者的角色。韓國的民主運動,是在經歷過獨裁者之後去反省,政治在制度上去建立。韓國的憲法法庭那種獨立性是值得我們欽佩和學習的。
研究法國大革命的托克維爾說,政黨輪替除了換一個頭顱以外,原來的軀體依舊。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不論是自由派、保守派都地位崇榮,如大祭司一樣跟上天對話一樣,就是道德和勇氣。而我們的行政法院是什麼?等於是執政者行政機關的打手!(9)日早上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四件人民案件,所有行政訴訟的人民全部敗訴,所有行政機關全部勝訴。更令人訝然的是當天行政法院召開記者會,是拉下鐵門並指定特定媒體才得入內採訪的密室記者會!記者詢問為何不採用有利人民的證據?林秋華法官自爆:「看了!只是說現在年紀大了,看了有時候會很快就忘掉!」法官敢公開說自己忘記有利人民的證據,這無疑是死皮賴
臉的老大心態?然而公開的新聞稿審判長林秋華竟自稱「可受公評」!什麼叫做年紀大了,有時看了,有時會忘掉?這完全是失格的司法恐龍?!其中一件稅務冤案,審理期間傳喚七名證人逐一作證,律師也提出相關切確事實,鐵證如山。然而判決卻是按照國稅局完全背離事實的供詞!莫不讓人懷疑座上林秋華、莊金昌、劉鍚賢三位法官大人開庭時是睡著?還是摀住眼睛帶著耳塞?這次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完全背離證據做出的荒謬判決,如果不是枉法裁判,那什麼才是枉法裁判?無疑是重擊司法威信,要人民如何信任司法判決?
正義女神象徵法院的公正精神,衡量證據,確認事實,實現公平與正義。蒙著雙眼代表客觀一視同仁,一手持劍代表制裁刑罰的公正力量,一手持秤代表公平與正義,腳下踩著蛇代表打擊罪惡。然而我們台灣的行政法院法官呢?邪惡墮落的司法人竟為特定對象服務,幫有權有勢的當打手,而處於弱勢無辜善良的人民卻成了犠牲品!如此這般的司法沒有獨立,淪為行政機關的護衛艦隊,視人民權利為無物,白白浪費民脂民膏的行政法院,是不是應該要廢除了!法官沒有退場機制是台灣司法最大的問題之一,這些無良的司法人讓台灣法界蒙羞,讓被信任的15.4%優質有良心的司法人員被牽連拖下水,筆者呼籲司法改革首要就是淘汰這些劣質的恐龍法官,要有退場的淘汰機制,台灣才會有希望。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作者:古芳瑜
台灣進行轉型正義,「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正如火如荼進行」,司法改革國雖讓人民對長期詬病的司法制度燃起了一絲希望,然罄竹難書的冤、錯、假案,至今仍沒有看到有效的平反與得到真相,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遭起訴,經電腦分案,將由年輕女法官唐玥獨自審理。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國民黨不滿財產遭黨產會凍結,聲請停止執行案,最高行政法院打臉,今裁定黨產會勝訴定讞。(記者楊國文攝)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文/廖董/企業負責人(桃園市)
在「最新民調出爐 蔡英文這項評價遠勝馬英九」的報導中提及「在司法改革方面,高達93.2%民眾同意建立司法官淘汰制度,僅3.5%不贊成」;民眾之所以對司法官淘汰制度有這麼高度的FU,誠如台灣北社理事陳逸南於貴報披露的文章中指出「檢察官濫權起訴侵害人權,當事人在訴訟過程中,被以犯罪嫌疑人身分對待的不名譽、勞力、時間、費用支出等損害,尤其是人性尊嚴的嚴重受損,在無罪確定後,欲對濫權起訴的檢察官究責,難如登天,『南科減震案』謝清志博士、『太極門案』等案例,即為明證。」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府院定調 盡速協商《促轉條例》
2017年03月14日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府院定調 盡速協商《促轉條例》
2017年03月14日
府院定調,盼立院總質詢結束後,盡速協商處理《促轉條例》草案。資料照片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2017-03-14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檢察總長顏大和以王鴻偉判死案沒有審酌有無教化可能、違反最高法院近來慣用的免死理由,提起非常上訴,曾擔任特偵組發言人的律師張進豐表示,此案於九十八年五月定讞,兩公約施行法同年底才上路,檢察官長期在死刑案中當「壞人」,法官卻當「好人」,檢察總長顏大和拿此定讞判決反將最高法院一軍,恐另有深意。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甫上任的中國大陸司法部部長張軍今天表示,受外界關注的「天價鑑定費」問題,將在年內解決。未來將加強司法鑑定人行業協會的自律管理,設立司法鑑定國家標準機構,統一鑑定標準。
今年2月有媒體報導,四川一名律師代理的民事訴訟案件中,鑑定一個指紋、兩枚印章、一個簽名,被司法鑑定所要求交費人民幣17萬元(約新台幣76.5萬元)。「天價鑑定費」受到關注。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10日召開第四分組第二次會議。(記者叢昌瑾攝)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圖/http://www.nownews.com/n/2016/11/24/2316531)
官逼民反人民當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