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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Credit: GotCredit @ Flickr CC By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如果民主選出來的中央政府因為組織僵固而無法反意民意,那我們就跳過這中央政府,還權、錢於地方。

 

文:普通人的自由主義

責任編輯:翁世航/核稿編輯:楊之瑜

前面說到要讓經濟成長就是訂立政策讓民眾有內在的誘因投入生產、創造發明,政府可以做的事情,不是制定產業政策,挑選贏家,而是聆聽人民聲音,幫忙搬走自由商業環境的絆腳石。但是政府有什麼誘因做這些事?

民主制度下選出來的總統,當然有誘因聆聽人民,發展經濟。但總統以下的官員呢?

中央集權制的中國,之前的做法是把官吏遴選、升遷的標準和招商成績掛勾。這個方法固然有其缺點,但對中國這幾年的發展相當有幫助。人會對誘因做出反應,這是千古不滅的經濟學,但可以用在台灣嗎?答案是不行。

像中國這樣從無到有的國家,經濟發展做為唯一的績效評量是可以的,因為結果是透明的,被評量的人,評量的人都有一套相對清楚的標準,所以可行。而且因為這指標和民眾最切身的福祉是一致的,所以是多贏的政策。

但台灣的經濟現在不是剛要起飛的狀況,政策施行的邊際效應遞減,官員苦幹實幹不一定會在結果顯現出來,當努力輸入和結果輸出沒有連結的時候,鼓勵的誘因就沒用,反而是其它手段厲害,像是逢迎拍馬的反而會出頭。

而且民主台灣,要說服人民說經濟發展是唯一政策指標,恐怕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加上台灣的官員、公務員,日子過得相對穩固,要逼他們做出招商成果,不容易。誘因不大,但陷阱很多,逼多了,頂多就是虛應故事而已。那該怎麼辦?該怎麼建立一個面向人民的政府,發展經濟?

我們還是得回到民主體制裡想這個問題。如果民主選出來的中央政府因為組織僵固而無法反意民意,那我們就跳過這中央政府,還權、錢於地方,讓比較小,且有彈性,且也要面對選民壓力的地方政府來做發展經濟這事。

做法也不難。修改地方自治法和相關稅法,但也不用做到硬把國稅改為地方稅,畢竟中央政府這怪獸還是要錢。只要讓地方政府可以保留適當比例的營業稅、綜所稅、營所稅,可以抽成,這樣就有足夠的誘因讓地方首長招商,也有足夠的誘因讓地方首長注意建設。因為有好的環境,企業會來,民眾會創業,外地的居民也會想來,稅收又會再增加,環境又可以更建設,良性循環。

這比現在地方首長,拿向中央要來的錢買票,亂花錢,弄到財政破產,不知好幾萬倍!

進帳、出帳都靠本事管理,不是靠關係,更可以考驗民選首長的治理能力。這樣縣市小聯盟的良好歷練,等到全國舞台的總統大聯盟比賽的時候,人民就可以有很好的候選人可以挑了。這不是什麼新奇點子,只是基本經濟sense,而且這一套在美國已經施行很久了,美國各州彼此之間也是這樣的競爭發展,交相刺激求進步,這正是聯邦主義的精髓所在。

 

 

 http://www.thenewslens.com/article/2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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