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OGO百貨大樓           。(圖/記者楊坊士攝)

▲太平洋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官司打了16年未定讞。(圖/記者楊坊士攝)

 

台灣該不該成立商業法院,看看纏訟16年的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就知道答案。從2002年起,SOGO百貨經營權衍生的訴訟,至今近百起,還未定讞,除此之外,國內的商業案件愈來愈多,依司法院統計,商業案件打到二審法院平均要耗費471天,官司打到天荒地老,但判決結果仍前後不一致,財力不夠雄厚的企業恐怕早倒了,股東權益就這樣流逝於訴訟紛爭間。談經濟發展的有效性,商業法院的設立,刻不容緩。

 

 

 

 

司改國是會議去年作成結議,推動成立商業法院,司法院執行決議,派法官到歐美日等國,考察商業法院設置情形及制度,也曾召開諮詢會議,邀請實務和學術界討論,目前初步達成共識,未來將規畫商業法院和智慧財產法院合併設置,初期以管轄重大商業民事案件為主。

 

司法院就商業案件成立專業法院,這個方向是正確的,只是時間不宜延宕,解決紛爭的方式可以更完整。

 

商業案件一向具有專業性和技術性,市場上包括企業併購、公司法、證券交易法、金控法、銀行法、海商法、國際貿易等諸多類型案件,這些紛爭鬧上法院,法官因為專業性不足,加上未能洞悉商場詭譎與爭點,為了怕判錯或是案件複雜無力負擔,往往對案件的態度就是「拖」。

 

法官,法院。(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國內一般法官對商業案件的專業度不足,未來成立商業法院,首在加強專業知識。(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我國法院目前對訴訟案件,僅簡單區分為民、刑事及行政訴訟,十年前司法院另外成立智慧財產法院,算是沾得上處理商業糾紛的專業法院,但智財法院也僅管轄專利商標著作權之類智慧財產權案件,公司法或企業併購的大型商業糾紛,並非其管轄範圍,也因此,企業若生公司治理或經營權紛爭,只能尋求一般民事訴訟,而一般民庭法官沒有商業專業知識,審理起來痛苦萬分,法庭審理處處顯得牛頭不對馬嘴,當事人氣個半死,法官為掩飾專業不足,就只好「拖」,拖到職務調動,轉任其他法院,待下個接手人承辦,原來的法官脫離苦海。

 

新接案的法官若是有心結案,但專業性未必足夠,導致案件辦的丟三落四,若是法官根本不想承擔責任結案,那就再啟動新的一輪「拖」字絕,形式上,每隔幾個月開一次庭,避免被行政管考盯上,拖到職務調動換下一手法官承辦結案。

 

於是,這種複雜商業糾紛的案子就這樣一輪拖過一輪。依據司法院統計,從2012到2016年,一審加上二審的平均審理時間,公司法案件要471.23天,證交法案件要745天,海商法案件要784.61天,國際貿易法案件要986.06天,這種辦案速度,對比現今工商社會的節奏,簡直匪夷所思。

 

除了辦案龜速外,法官專業能力亦是令人擔憂的。實務界傳統的法官是透過司法特考錄取,他們從大學法律系畢業後,一心準備考試,沒有其他工作經驗,當上了法官,竟然沒買過一張股票,卻要審理證交法案件,沒在民間企業待過,卻要審理公司經營權之爭案件,可笑至極,這就是目前的司法實務現狀。未來成立商業法院,如何嚴格加強法官的專業能力與在職訓練,將是一大課題。

 

成立商業法院目的,除了在使商業紛爭的裁判,符合專業、迅速、判決一致且可預測性之外,為了使商業紛爭能夠快速有效解決,也應一併考量商業調解與商業仲裁的機制,建立訴訟外紛爭的解決之道,減少訴訟所浪費的司法資源、人力、時間與金錢成本,追上國際趨勢。


原文網址: 蘇位榮/官司打到天荒地老 成立商業法院刻不容緩 | ETtoday論壇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80523/1175067.htm#ixzz5HkUXt0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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