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02月23日 04:10 中國時報
司改國是會議昨進行第三分組會議,針對淘汰不適任檢察官等問題,籌委會副執行祕書林峯正表示,會中達成4點結論,包括未來擬提高檢察官外部評鑑委員人數,並賦予主動提案評鑑權,而非只被動接受檢舉;對行為不良檢察官評鑑時效由2年延長為5年。
司改會議第三分組昨在廉政署舉行首場分組會議,未來每隔周的周三召開。昨原訂2小時會議,因與會委員發言踴躍,歷時4小時。會中以環保、汙染案件、法官、檢察官多元晉用及監督評鑑為主軸,確認下次會議3月8日召開時納入討論。
林峯正表示,昨會議達成4點結論。首先,針對外界認為檢察官起訴過於浮濫、偵查品質不佳,及不良檢察官淘汰等問題,會中決定透過提高外部評鑑委員人數,並賦予評鑑委員主動提案評鑑權,以提升對檢察官的督導能量。
其次,針對汙染和食安等環境案件部分,他說,這些案件從行政管制、稽查到審判,整個過程中外界都有很多批評和指教,其中涉及的不只是法官、檢察官,甚至警察和法律面也有問題,未來將全盤檢討,針對民眾質疑部分提出具體對策。
第三,律師部分,未來納入更好的評鑑及懲誡制度,像律師公益化、強化職業道德等。與會者也希望邀律師全聯會及台北律師公會代表與會,共商解決方案。
最後則是基層檢察官工作量過重問題,將透過案件分流、增加檢察官助手、警察協助辦案等方式減少負擔,這部分將請相關單位研議提出具體方案,再送交分組討論,提升偵查品質。
(中國時報)
本文轉載自:中時電子報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223000374-26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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