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指3年需2.7億挨批「報告不及格」
2017年02月25日
司改國是會議
【林修卉╱台北報導】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昨舉行第四組分組會議,針對人民參審與陪審進行實體討論,司法院在書面報告主張我國適用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大方向;法務部則指人民參與審判經費支出以士林地方法院估算,3年需2億7500萬元。兩機關報告引發參與委員不滿,召集人、前大法官許玉秀直說:「司法院、法務部提出來的報告不及格,不是我們需要的,要重新準備。」會中也決定,將在下月25日加開公聽會討論,邀請各組委員及社會各界參與。
司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建請委員審慎審酌各國推動或實施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實際情況,並參考過去幾年來司法院推動人民參與審判的歷史經驗與實證研究成果,並掌握國民的意願及制度偏好後,依照國情及文化,決定適於我國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大方向。
法務部報告認為,以士林地方法院若試行「觀審制」,一次性經費達853萬元,每年經常性運作經費8882萬元,試行3年估需2億7500萬元,若全國施行規模更難以計算。
「無法防止專斷」
「陪審團推動聯盟」昨一早就在總統府外,抗議官方已預設立場,以參審制排除陪審制,並主張只有陪審制能揭開司改黑幕,呼籲「改革不要半套,陪審團制才是正道」。
在會議討論上,理律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李念祖指出,司法不可能因為人民的參與,審判就更正確,因為審判正不正確的結論,每人看法不一樣,但希望透過程序讓審判更可信賴,其中就是審判是否專斷;陪審制是擔心審判專斷,人民對於事實的決定是有否決權,而參審制只是納入參加,有可能只是少數參加,只能緩和專斷,無法防止專斷。
「錢非絕對因素」
台灣陪審團協會理事長張靜強調,人民參與審判,花錢與否並不是絕對的因素,錢也不是主要考量因素才對。
東吳大學哲學系教授陳瑤華也質疑,不知法務部如何計算費用,也未提出清楚的定義。
許玉秀以會議主席身分當場裁示,司法院、法務部提出來的報告不及格,不是委員所需要的,要重新準備。
下月舉行公聽會
另外,第四分組會議把所有議題分成5組並訂出接下來的兩次議程,3月10日的會議會安排「司法文書改革」、「法庭直播與司法陽光網」主題,並請司法院和法務部報告;3月24日處理「法律人的養成」及「訴訟外的處理機制」主題;「人民的參審與陪審」則是在3月25日公聽會討論。
本文轉載自: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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