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王己由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及負責督導法務部業務的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秉成,24日下午出席「限制出境法制化」訮討會時,雖然兩人都說不代表機關立場,但他們分從同時擔任大學老師,及長年執業律師的身分,都認為「應該說出心裡的話」,強調動輒好幾年的境管絕對有法制化的必要,不能漫無時間的限制,有必要透過立法,在防逃及兼顧人權之間取得平衡點。
立委段宜康、蔡易餘、尤美女等3名綠委,已分別提案修正刑事訴訟法中有關限制出境的規定,立法院已排定明(25)日審議。
司法實務上嚴重侵害人權的限制出境現制,24日下午在東吳大學舉行的「限制出境法制化」研討會中,前司法院副院長城仲模強調,目前司法實務上普遍對限制出境從嚴的規定,都是從民國73年最高法院刑庭決議而來。
城仲模說,從解嚴迄今已經30年,依然沒有對遭到權力濫用的境管規定進行修正,不少案例顯示,很多人直到出國前才知道被限制出境,凸顯限制出境欠缺書面通知,有透過法院審查的必要。
甫接任行政院政務委員的羅秉成、法務部政次陳明堂,都獲邀出席訮討會,兩人發言時都明確表示,內心非常糾葛,雖表明不代表機關立場發言,但都想講出心裡的話。羅秉成說,擔任律師期間,曾多次為當事人具狀,質疑限制出境的合法性、必要性。陳明堂則打趣說,官方保守,但自己又在大學開課教授刑事訴訟法,必須更開放,所以提到這個問題,「讓他有點人格分裂」。
羅秉成明確指出,限制出境在現行法上,於法無據。最高法院對限制出境有4種法律解釋,可見限制出境爭議極大,強調完善限制出境法制化工作是一定要走的路,相信立委有智慧在防逃與兼顧人權之間找到平衡點。
陳明堂對限制出境的現制也有些不以為然,他以假釋出獄後付保護管束的案例,說明有很多人還是遭到境管,他曾因此向擔任過主任觀護人的妻子質疑:「為什麼要一概都限制出境?真夭壽」。陳明堂說,目前的限制出境對老實的人有用;對不老實的被告根本不管用。
與會的高院刑庭法官錢建榮則說,司法實務界中,只要被告遭到限制出境,未來縱使獲檢方不起訴或法官判決無罪,院檢往往不會主動撤銷境管,以致嚴重影響人民的自由權及財產權。立委蔡易餘則指出,司法實務顯示,遭到限制出境的被告,會跑的還是跑了,但不能因此對被告有漫長到時間無法預測的境管限制,一直掛著不解除,嚴重傷害人權。
律師謝協昌則以數據為證,他說一審判決潛逃比例1.50%、二審判決潛逃比例 0.07%,不能以比率偏低的「落跑率」,來限制大多數不落跑被告的權益。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1024004998-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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